人民银行的委托书
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人在行使权力时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书。下面我们来看看人民银行的委托书,欢迎阅读借鉴。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同意贵行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以及人民银行关于征信基础数据库系统的`相关规定,向征信机构查询本人的个人信用信息和评价本人的资信状况,同时将本人的个人信用信息(包括逾期记录)逐笔提供给具体从事个人信用业务资格的征信机构。 (委托人手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
身份证号:
年月日
中国人民银行苍南支行:
兹有苍南县辉煌包装机械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徐良球,委托陈余华(身份证号码:330327198708027268)同志办理贷款卡等有关事宜,特此委托。
委托人:
20xx年12月3日
中国人民银行XX营业管理部征信管理处:
今有XXX分公司属我公司下属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经我公司商议决定授权XXX分公司与XXX金融机构发生XXX信贷关系,予以办理为感!
特此委托。
授权法人单位:盖章
法人或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兹授权前往人民银行查询我的个人信用报告壹次。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截止年月日。
特此委托。
委托人(签字):代理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代理人身份证号:
年月日 年月日
说明:1、个人代理查询的需出示委托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并提供委托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各一份。
2、单位代理查询的须开具单位介绍信,同时在“代理人签字”处加盖单位公章。
3、签字须本人亲笔手写,不得以手章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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