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锦辞格定义研究论文

时间:2021-08-31

列锦辞格定义研究论文

  一、列锦辞格定义的沿革

  列锦,是汉语中一种古已有之的修辞现象。但是,作为一种修辞现象被人们所认识,并被建格与命名,则是现代的事情( 关于“列锦”的建格与命名,谭永祥先生在《“列锦”建格的前前后后———兼与〈大学修辞〉商榷》一文中有清楚地介绍,可以参阅。此文刊于《修辞学习》1995 年第 5 期,又刊于《语文建设》1995 年第 9 期)。

  根据我们的了解,在汉语修辞学界,最早对“列锦”修辞现象予以关注并下定义的,应该要数谭永祥先生。《汉语修辞美学》是这样说的:“以名词或以名词为中心语的定名词组,组合成一种多列项的特殊的非主谓句,用来写景抒情,叙事述怀,这种修辞手法叫‘列锦’”。后来,谭永祥先生在其《修辞新格》作了最后一次修订,曰: “把具有关键性的名词或以名词为中心的定名词组,组合成一种多列项的特殊的非主谓句,用来写景抒情,叙事述怀,这种手法叫‘列锦’。简而言之,列锦就是所欲表达的语意中的关键词的连缀。

  在2006 年出版的《现代汉语修辞学》中作了修改,其定义是: “列锦,是一种‘以名词或以名词为中心的定名词组,组合成一种多列项的特殊的非主谓句,用来写景抒情,叙事述怀’的修辞文本模式。这种修辞文本,由于突破了常规的汉语句法结构模式,各名词或名词性词组之间的语法或逻辑联系都没有明显地标示出来,因而从表达的角度看,就增加了语言表达的张力,使表达者所建构的'修辞文本更具丰富性、形象性和深邃性; 从接受的角度看,由于修辞文本隐去了各名词或名词性词组之间的语法或逻辑联系标识,这就给接受者的解读文本增加了困阻,但同时也由于表达者在语言文字上没有明确限死各语言组成成分之间的关系,这就给接受者在解读文本时以更大、更多的自由想象或联想的空间,从而获得更大、更多的文本解读的快慰与审美情趣。”这个定义仍不完善。为此,他于 2012 年发表的《晚唐时代“列锦”辞格的发展演进状况考察》又进行了修改: “所谓‘列锦’,是一种‘有意摒弃动词与助词等,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名词或名词性短语叠加联合在一起’,用以‘写景抒情,叙事述怀’的修辞手法。它是‘基于一种接近联想的心理机制’而建构起来的。这种由‘列锦’手法建构起来的修辞文本,‘由于突破了常规的汉语句法结构模式,各名词或名词性词组之间的语法或逻辑联系都没有明显地标示出来,因而从表达的角度看,就增加了语言表达的张力,使表达者所建构的修辞文本更具丰富性、形象性和深邃性; 从接受的角度看,由于修辞文本隐去了各名词或名词性词组之间的语法或逻辑联系标识,这就给接受者的解读文本增加了困阻,但同时也由于表达者在语言文字上没有明确限死各语言组成成分之间的关系,这就给接受者在解读文本时以更大、更多的自由想象或联想的空间,从而获得更大、更多的文本解读的快慰与审美情趣’。

  根据我们所掌握的资料,其主要形式是: 两个‘偏正式名词短语’各自成句,各以叠字领起,形式上并列对峙,但各自意不相属,语法上没有隶属关系( 即彼此不互为语法结构成分) 。一般情况下,都可以转换成两个并列的主谓结构的句子。如‘青青河畔草,郁郁园中柳’( 汉古诗十九首《青青河畔草》) ,前后两句分别是以‘草’与‘柳’为中心的偏正式名词短语,虽然没有动词或其它虚词的帮助,但都能独立成句。两句形式上并列对峙,在语法结构上彼此互不隶属。正因如此,这两句若由偏正结构转换成主谓结构,却仍然能够保持基本语意不变。即‘青青河畔草,郁郁园中柳’转换成‘河畔草青青,园中柳郁郁’,尽管在句法上由偏正结构变为主谓结构,原来在句中充当修饰语的‘青青’与‘郁郁’,在变换句法结构后由原来的修饰限定语升格为谓语,但所要表达的语意仍然与原句一致,即都是描写‘草’与‘柳’的生长状态。”这里,吴礼权先生明确指出: 早期由两个偏正式名词短语句并列构成的列锦文本,事实上只是将两个主谓结构的平常句进行了结构转换,结构转换后原句的语意没有发生改变。这就是说,列锦文本的建构是表达者有意而为之。据此看来,吴礼权先生的这个观点,其实就是导致他在 2012 年对“列锦”下定义时特别在定义中加了“有意摒弃动词与助词等”一句的根本原因。

  另外,值得指出的还有两点。第一点是,在这个定义中,吴礼权先生还对“列锦”的概念外延予以了界定,这一点与谭永祥先生的定义拉开了很大距离。根据吴礼权先生的看法,认为在早期列锦文本中,两个名词短语句并列并不是构成“列锦”的必要条件,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才能构成列锦。这三个条件分别是: “形式上并列对峙”,“但各自意不相属,语法上没有隶属关系( 即彼此不互为语法结构成分) ”,“一般情况下,都可以转换成两个并列的主谓结构的句子”。第二点是,吴礼权先生明确指认列锦的源头在汉代。但是,到 2012 年吴礼权先生通过考证,否定了他自己的这一结论,认为列锦的滥觞是在先秦,并从《诗经》中找到了例证。为此,他在 2012年发表的《晚唐时代“列锦”辞格的发展演进状况考察》一文中专门对此作了说明: “‘列锦’的名称虽然现代才有,但是,列锦作为一种修辞现象则是古已有之。它的源头滥觞就现今的文学史料来看,在先秦的《诗经》中就已经萌芽。《国风·召南·草虫》: ‘喓喓草虫,趯趯阜螽。未见君子,忧心忡忡。’其中,‘喓喓草虫,趯趯阜螽’二句,便是两个各自独立且彼此对峙的名词句,属于以名词铺排的列锦修辞格运用。前句以名词‘草虫’为中心,‘喓喓’是象声词,摹拟草虫( 即蝈蝈) 的叫声,是修饰语。后句以名词‘阜螽’为中心,‘趯趯’是‘阜螽’( 即蚱蜢) 的叫声,也是像声词,充当修饰语。按照我们今天的语法观点来分析,两句都是由偏正结构的名词短语构成。我们之所以说它们不是两个名词短语,而是各自独立的两个句子,是因为这两个名词短语确实在语法与语义上都是各自独立的。‘喓喓草虫,趯趯阜螽’居全诗开首的位置,自然没有与别的句子没有语法结构与语义连贯上的牵连; 而它之后的‘未见君子,忧心忡忡’二句,无论是从语法结构还是语义内涵来看,都是自给自足的,亦与‘喓喓草虫,趯趯阜螽’二句无涉。正因为如此,这两个名词短语构成的句子就像电影‘蒙太奇’镜头,以形声兼具的画面为全诗营造出一种‘有情人不能相会’的凄切氛围,从而在作品一开头就产生了先声夺人的强烈艺术感染力。”

  二、列锦辞格定义的再认识

  为了清晰地再现“列锦”这一汉语特有的修辞现象的发展演进轨迹,让学术界同仁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也为了使本课题研究中对汉语“列锦”辞格的发展演进的描写勾勒“有法可依”,所以在此我们想在前辈学者包括吴礼权先生之前已有的研究结论的基础上,结合自己这此年来参与汉语列锦辞格演进史的研究工作,对列锦辞格定义进行重新思考。我们认为,所谓“列锦”,是表达者有意识地利用汉语语法的特点,以一个或几个名词或名词短语( 包括名词短语组合) 单独构句,以此写景叙事,在表情达意的同时使文本别添某种审美效果的一种修辞手法。以列锦手法创造的文本,称之为“列锦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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