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趣小组活动通知
各兴趣小组除参加比赛确需聘请教练指导外,平时开展活动原则上不再聘请教练。接下来,小编为您介绍了兴趣小组活动通知,感谢您的阅读!
各科、部门:
为活跃干部职工业余文体生活,积极推进全民健身运动,发现并挖掘职工才艺潜能,决定成立我局乒乓球、羽毛球等多个文体活动兴趣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兴趣小组名称
乒乓球、羽毛球、篮球、网球、足球、健身操、游泳、太极拳、瑜伽、摄影、歌咏、茶艺、插花、徒步、登山等多个兴趣小组(也可以自拟兴趣小组名称)。
二、报名方式
根据个人兴趣爱好和身体状况,自愿报名,填写报名表,经局领导批准后正式加入兴趣小组。每个干部职工最多只能参加2个兴趣小组。干部职工也可以自拟文件规定以外的兴趣小组。
三、活动要求
(一)兴趣小组报名人数不足5人,自行取消;
(二)各兴趣小组队长由机关工会视报名情况指定,队长负责本组活动的开展;
(三)兴趣小组活动时间尽量安排在周末、晚上等非工作时间,每月不定期组织活动。
机关工会
20**年2月25日
局机关工会兴趣小组:
自20**年4月以来,为丰富局机关干部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同时便于发掘储备省直机关各项文体比赛骨干人才,局机关工会成立了兴趣小组。现就进一步规范局机关工会兴趣活动,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明确对象
参加兴趣小组活动的对象应该是局机关工会会员,每个兴趣小组成员应达到10人以上(含10人),兴趣小组开展活动不得占用工作时间。
二、积极参赛
1.省直机关每年都会举办运动会,有举办相应比赛项目的,相关项目兴趣小组要积极配合组织人员参加。参加比赛的项目可在备训参赛期间聘请教练,产生的费用如聘请教练费用、比赛服装等按省直工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从工会经费中开支。
2.读书兴趣小组成员积极承担文明创建博客更新及省直机关工委读书节机关任务。
三、经费管理
兴趣小组活动经费开支实行年度预算,于每年11月30日前报局机关工会审批,年中确因客观原因产生预算项目变动的,应于9月底前对年初预算作出调整。经费开支原则上采取“一事一批”,量入而出,同时考虑均衡性和差异化。
1.羽毛球、乒乓球、篮球、网球4个兴趣小组的场地费等按“一事一报”的原则在预算的.范围内按工会经费有关规定予以开支。本局有活动场所的首先要安排使用本局场所,同时相应核减该项目活动经费。
2.棋和牌80分升级、围棋、书画、瑜珈兴趣小组在核定的范围内按“一事一报”的原则在预算核定的范围内按工会经费有关规定予以开支。
四、其他事项
1.各兴趣小组除参加比赛确需聘请教练指导外,平时开展活动原则上不再聘请教练。如有特殊情况需聘请教练的兴趣小组须报请分管局领导审批,由机关工会在经费预算相关项目中开支。
2.除上级要求组织的比赛外,各兴趣小组如需组织本局比赛有关经费开支须符合八项规定和工会经费使用的有关规定。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工会
2017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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