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与学生公寓管理探究论文

时间:2021-08-31

高职院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与学生公寓管理探究论文

  高职院校在后勤社会化改革过程中学生公寓管理方面出现了一系列的矛盾和问题,比如后勤社会化以后学生管理的难度增加;进入高职院校的社会资本逐利的倾向与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不一致;责任问题无法清晰界定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后勤社会化改革的进程。高职院校必须妥善处理好出现的这些矛盾和问题,才能为高职教育的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1高职院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过程中学生公寓管理出现的基本问题

  1.1学生管理的难度在增加

  近几年,随着高职教育的快速发展,各高职院校的在校生人数急剧增长,不少学校短时间内迅速发展成为万人大学。高职院校实行公寓化管理之后,不同年级、不同专业的学生集中住在学生公寓内,由于管理幅度的扩大,学生管理的难度加大。学生入住公寓以后,除了正常的上课、实训之外,其余大部分时间是在公寓内度过。原来传统意义上的班级管理模式逐步淡化,班主任、辅导员老师的管理作用在弱化。现在的高职院校学生公寓的网络已经做到了全覆盖,学生喜欢在公寓内上网交友、购物、发表言论、打游戏等,这些新的生活方式已经成为当代大学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网络新媒体在给学生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增加了学生管理的难度。另外,随着学生维权意识和独立意识的增强,学生与后勤服务方之间的关系在慢慢发生着变化,原来的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逐渐演变成服务提供方和消费方之间的关系,作为消费方的学生要维护自身的权益,作为服务方要履行管理的职能。有些时候,学生对服务方的管理不配合,比如在对学生公寓的安全隐患检查方面,个别学生不配合检查。这种不配合,也在加剧着学生管理的困难。

  1.2学生公寓的经营方和管理方在管理目标上出现分歧

  经过后勤社会化改革,高职院校在没有增加资金投入的情况下,社会资本帮助学校解决了学生在校住宿问题,而且极大改善了学校住宿的条件。但是,进入学校的社会资本并没有改变资本的本质,依然以逐利为目的,盈利是社会资本进入学校后勤领域的根本目的。学生公寓管理不同于一般的物业管理,还承担着公寓精神文明建设和环境育人的功能。学生公寓实行社会化管理以后,由于管理主体发生变化,原来的自我管理模式转变为经营型的物业管理模式。学校在学生公寓管理方面注重的是社会效益,物业公司更多的是注重经济效益。如何确保社会资本的盈利目的与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在学生公寓管理方面的一致,成为高职院校后勤社会化以后遇到的非常现实的问题。

  1.3学生公寓内责任问题依然无法清晰界定

  高职院校后勤社会化在学生公寓内的改革目的是使学校脱离对学生公寓的管理,把学生公寓管理交给专门的物业公司来负责经营,减轻学校在管理上的压力。后勤社会化改革之前,高职院校对学生公寓管理方面无论大事小事,什么都要去管,什么都要去做,但现实上因精力有限,不是什么都能管理得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高职教育的发展。后勤社会化改革后,学校通过招标,选择合适的物业公司进入学校后勤领域。学校作为甲方,物业公司作为乙方,通过签订服务协议,约定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属于甲方范畴内的,由学校来负责承担责任;属于乙方范畴的,由物业公司来独立承担责任。但是,在具体的现实操作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问题,甲方仍然要承担责任,有时候甚至是承担主要责任。根据中国的国情,学生家长认为,只要是学生在学校里出了问题,责任都应该由学校来承担,而不会去明确区分到底是属于甲方还是乙方的责任。比如学生在公寓内出现了人身和财产安全问题,无论是上级主管部门还是学生及家长,都会把学校作为责任追究的主体。在中国的现实国情中,仍然认定“在学生尚未毕业离开校门之前就仍然是学校的人”。学生对住宿等涉及切身利益生活状况的各种不满,最终也会变成对学校的不信任、不满意。责任问题难以清晰的界定,使得高职院校在后勤社会化过程中的态度发生变化,学校自己办后勤的比例越来越大,社会化进程出现反复。

  2问题解决的思路和对策

  2.1创新学生公寓管理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作用

  首先,在校内成立大学生公寓社区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学生公寓管理的工作,该委员的组成人员要包含学校学生管理部门的人员、学校公寓服务部门的人员和在校的学生代表。建立科学的问题沟通渠道,形成横向配合密切,纵向指挥有力的管理格局。为了更好地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作用,学校管理方要采取积极措施,积极动员学生参加到大学生公寓社区管理委员会中来。由于该委员会有一定比例的成员来自学生,对学生的情况比较了解,由学生来做学生的工作,沟通起来相对容易。其次,要进一步完善保障机制。学校要在人、财、物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大学生公寓社区管理委员会能够正常开展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另外,学校还要完善制度建设,形成大学生公寓社区管理委员会责权利相结合的配套制度。明确该委员会的工作职责范围,同时赋予一定权利,发挥管理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大学生社区管理委员会的成立,一方面可以能够代表学生维护学生在学生公寓管理范围内的合法权益,对服务方的服务进行监督和服务满意度测评,有助于为学生排除一些生活中的纠纷,化解矛盾;另一方面,可以代表学校履行学生公寓日常管理、安全检查的职能

  2.2坚持市场法则,通过契约化管理来规范物业公司的服务

  社会资本逐利与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之间是一对矛盾,但并非不可调和。事实上,市场上出现的问题最终还是要依靠市场的手段来解决,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机制,从而让服务对象受益。高职院校可以通过招投标平台,面向社会,选择能够为自身后勤提供专业化服务的物业公司,形成学生公寓管理中的甲方和乙方关系,通过签订与招标文件一致的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以及违约的后果。出现争议后的解决方法。两个独立的法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围绕学生公寓管理开展工作,同时,甲方有着检查监督乙方履行合同情况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乙方有权接受或拒绝超出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合同是甲乙双方合作的基础,也是进行具体工作的标准,更是解决争议的依据。要保证彼此之间的良好合作关系,保证双方服务内容的履行,离不开以合同为根本的契约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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