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个人廉洁自律承诺书
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规范自身廉洁从政行为,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现结合本人工作实际,作以下承诺:
1、不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外商和私营企业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和支付凭证。
2、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不利用公款请客送礼或相互请吃,杜绝大吃大喝、铺张浪费行为。
3、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私自从事营利活动,不以个人或借其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不为子女及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4、不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向下属企业和会员摊派报销个人负担的费用。
5、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坚决抵制行为。
6、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违反规定决策。
7、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
8、不参与赌博活动。
9、如实报告个人婚姻变化及配偶和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本人有关收入事项,本人及配偶和共同生活的子女房产、投资等事项。
10不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其他规定。
【第2篇】个人廉洁自律承诺书
为进一步强化廉政建设,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从思想源头上杜绝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树立良好形象,特向组织做出如下承诺,随时随地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及社会各界监督检查。
1、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和精神实质,不。
2、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始终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坚决反对各种奢侈浪费行为。
3、严格规范公务活动、社交活动和个人活动,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不参加可能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做到廉洁自律、以身作则。
4、坚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严格遵守效能建设“三项禁令”、“四大纪律、八项要求”。
5、严格教育管理配偶、子女,要公道正派,踏踏实实做人做事;不违反规定操办家庭成员的婚丧喜庆事宜。
6、不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劵、支付凭证或其他实物,不到与行使自己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女子支付的个人费用。
7、不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其他规定。
【第3篇】个人廉洁自律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模范带头遵守和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根据县委推行的《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度》的有关规定,本人郑重承诺:
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坚决纠正“四风”,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团结和带领全院干警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根本目标。
二、爱岗敬业,忠于职守,遵守审判纪律,恪守职业道德。
三、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带领班子和全院干警严格执行各项廉政纪律和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和法院各项规章制度,杜绝违规违纪和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
四、在审判工作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司法,廉洁办案,维护法制权威。
五、坚持审判公开、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制度,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开收费标准,严格审批诉讼费缓、减、免和司法救助手续程序。
六、不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个人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参加由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或者中介机构支付费用的宴请、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不利用公款请客送礼或相互请吃,杜绝大吃大喝、铺张浪费行为。
七、不从事违规、违纪、违法营利活动,不以个人或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父母、配偶、子女、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八、不违反规定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格遵守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的纪律规定;不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市场经济活动。
九、认真执行“三重一大”监督制度:坚持重大决策、重大投资、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集体讨论,民主决策。
十、不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其他规定。
【第4篇】个人廉洁自律承诺书
为了提高自律意识,干净干事,在本岗位工作期间,本人特作如下廉洁自律承诺
,接受纪检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一、廉洁奉公,正确行使职权,不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不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和亲友以及身边工作人员的家属提供任何优惠条件。
二、不收受个人以及直接管理和服务的对象、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礼卡、礼券和支付凭证。
三、不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不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各种奖励、赞助和各种名义的旅游活动。不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娱乐活动。
四、不到任何单位报销应由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不驾驶公车和用公车办私事。
五、不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
六、讲老实话,做老实人,不虚报成绩,骗取荣誉、职位及其他利益。
七、自觉遵守党纪、政纪的各项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坚决遵守“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在工作日或公务活动中必须做到严禁擅离岗位、擅离职守;严禁网上聊天、炒股、玩电脑游戏;严禁工作日中餐饮酒;严禁在办事中接受当事人宴请和礼品、礼金。
八、违反上述承诺,接受组织处理。本承诺书一式二份,承诺人和纪检组织各存一份。
【第5篇】个人廉洁自律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廉洁自律意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树立教育部门良好形象,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本人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不违反规定送收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二、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
三、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等与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不以赌博或变相赌博以及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形式收钱敛财;
四、不利用公款搞无实质性内容的相互走访、相互宴请、用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活动和用公款大吃大喝、出国(境)旅游,不擅自接受邀请参加各种庆典、节会、论坛等活动;
五、不私设“小金库”,不违反财务制度、规范津补贴等有关规定;
六、不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利用公款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
七、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物资采购、基建工程等生产经营活动;
八、不利用职权上的影响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并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九、自觉遵守《“十条禁令”》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执行一系列规章制度,杜绝吃、拿、卡、要现象,努力形成务实、高效、文明、勤政良好作风;
十、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好收入申报、礼品登记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报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以上承诺本人将严格履行,自愿接受各级党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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