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土地协议书
户主:谢德华
户主:谢德贵
姊妹四个:谢德琴、谢德惠、谢德梅、谢德英
谢德琴有9分土地归谢德贵管理,如果征占,这9分地的钱谢德贵给谢德琴。
谢德英现在土地不管,给伍仟(5000.00)元给谢德琴。
谢德惠和谢德梅的土地由谢德华管理,有一亩八的土地。如果征占,土地征占所得的钱由谢德华全部拿给谢德惠和谢德梅。谢德惠与谢德梅自行分配。
谢德英给谢德惠伍仟(5000.00)元,谢德英给谢德梅伍仟(5000.00)元。
以下由当事人签名,签名后立即生效,不准反悔。反悔后果自负。 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
证明人:
证明人:
20** 年10月 5日
分家协议书范本
甲方:
乙方:
兄弟二人均已经成婚,准备分家另过独立生活,为划清产权,避免争议,团结和睦,经父亲、母亲,妹妹余逸敏见证特立此分家协议书,以及父母今后赡养义务。
协议书条款如下:
一、房产分割:原有宅基地一处,建房两间三层半。 兄弟二人各一层,另外两层归父母所有,用于父母的养老。
二、三楼归余达所有;二楼归余朋所有。
三、父母所有的两层房百年后由父母支配。
四、父母的赡养协议:
1、口粮由甲、乙共同承担。
2、父母的医药费以及其他费用由兄弟2人共同承担(在父母用去其本人所拥有的部分钱物之后不够部分),
3、当父母卧床不能自理时,兄弟2人轮流照顾,轮到一方照顾时,如果需顾保姆的,费用由顾保姆方自理。
五 、本协议共1页一式三份,父和母、甲、乙各执一份,一经签字按手印,兄弟双方对以上协议均不得反悔。未尽事宜兄弟二 人协商解决。
立协议人:父亲:
母亲:
大儿子:
二儿子:
女 儿:
见证人:
地界划分协议书
甲方:灵武市宁东镇东湾村
乙方:盐池县高沙窝镇宝塔村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关于灵武市宁东镇东湾村,与盐池县高沙窝镇宝塔村关于地界划分问题,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现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在原有的1987年地界划分基础上,双方共同向东西方向后撤100米。现因乙方的发展需要,需在原1987年地界向东100米处修建一条公路(经汇测定此路为盐池县宝塔工业园区西一路),便于生产需要方便运输就以乙方所修的公路(盐池县宝塔工业园区西一路)为界来划分两村地界。
二、并且盐池县宝塔工业园区西一路的建设权及维护归乙方,乙方要为甲方村民提供可以通行该路的必要条件。甲方村民不得影响道路的建设施工。该路的使用权归两村共享。
三、以盐池县宝塔工业园区西一路为界,路西土地的所有权及使用权归甲方所有,路东的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任何单位不得干涉双方。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如有补充可签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土地分配协议书参考】相关文章:
2.土地分配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