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租用的协议书
甲方: (楼)栋 房 先生/小姐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深圳市v科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管理处
乙方就甲方租用本小区之停车位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提供非固定车位,供甲方停泊机动车辆之用;
二、车位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 ),自签约之日起计收;
三、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车辆的详细档案:
1。车牌号码: 2。颜色:
3。车辆品牌: 4。车型:
5。车主(或单位):
6。经常驾驶此车人士:
上述资料如有变更,甲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如甲方怠于通知,乙方不承担因此而带来的'任何后果。
四、乙方所提供车位仅作为甲方停泊车辆之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用途,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所租用车位私自转借、转让或出租给第三者使用,或在所租用车位停放非本协议指定车辆,否则,乙方将无条件收回车位使用权。甲方与乙方形成车位有偿使用关系,甲方的车辆及车辆内的贵重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如有丢失、损伤,恕不赔偿;
五、本合同有效期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如需续租,应当提前一个月向乙方提出要求。租期内因甲方原因要停止使用该车位,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否则,已交车位租赁费不予退还;
六、车位租金按□月 □季度 □半年 □年缴纳,当月15日(包括15日)前签订协议按全月收取车位使用费,15日后签订协议按半月(来自:)收取当月车位使用费(注:此处以自然月为计时单位)。甲方应每月1日前,到乙方指定地点办理缴费手续,合同期内因甲方原因申请停止使用停车位超过一个月以上,甲方应提前办理退款或延期手续,否则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七、甲方超过5天未交租金,将视为自动放弃使用权,乙方有权收回车位(停车卡),并追缴甲方所欠租金及滞纳金,按日加收租金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八、甲方有义务主动配合乙方车场工作人员,维护好车场秩序和车辆管理,出入车场时应自觉出示《停车卡》,或《车辆临时进出凭证》,以供车场工作人员查验;
九、本协议自签约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下列条件下本协议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产权属于全体业主的车位,如业主大会决定改变车位使用用途,使用方式或停车费标准。
2。产权属于开发商的车位,车位已出售。
十一、 其它事项:
如车位租用期满,甲乙双方在1个月内未提出退租等要求,视为此合同继续生效一年。
甲方: (楼)房 乙方:深圳市v科物业发展理有限公司
管理处
签约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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