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是传统公共行政之公共性以及一般管理之工具性的结合,公共管理的公共性主要表现 为公共组织的公共性、公共管理职能的公共性以及公共管理过程的公共性。今天小编为大家准备了公共管理学论文精彩范文,欢迎阅读!
一、女性赋权与农村公共事业和公共管理的关系
事实上,女性赋权问题和农村公共事业的发展甚至社会的发展之间均有着显著的相互影响的关系。公共管理中女性赋权和参与程度的提高能够显著提高女性自身的素质和能力,而女性自身素质和能力的提高能够更好地促进农村公共事业的发展,农村公共事业的发展又能够反过来对女性赋权和参与程度的提高起到促进作用,从而推进整个社会的性别平等进程,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终达到整个社会的良性循环与发展。提高公共管理中的女性赋权和参与程度能够更好地促进女性自身发展,提高女性自身素质和能力,使其摆脱长久以来所处的劣势地位。提高农村公共管理中的女性赋权程度,女性拥有了和男性相同的机会,可以促使农村家庭尤其是贫困家庭增加在女性身上的投入,能够降低女性婴儿的死亡率,提高女性的受教育水平,改善女性的人力资本条件。因此,提高女性赋权和参与程度能够使女性更加自信,更有可能参与家庭和农村公共事务的决策,从而提升女性在农村公共管理中的地位。公共管理中对妇女的`赋权和提倡性别平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和谐社会要求我们做到性别平等,性别平等包括政治平等、教育平等、医疗平等等多个方面。提高农村公共管理中的女性赋权和参与程度可以让她们更好地扮演社会中的角色,能够增加她们对子女的教育、卫生和综合福利方面的投入,并塑造出更加包容且有利于性别平等的社会环境。另外,使妇女获得平等的参与农村公共管理的机会,意味着女性获得与男性同等的人力资本禀赋、权利及发展机会,这显然有利于提高社会效率。女性自身素质和能力的提高能够更好地促进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与进步。如发展经济学中所研究的那样,女性的素质在某种程度上影响着子女的教育和发展,从而进一步影响着整个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女性自身素质和能力的提高能够更好地为家庭中的子女提供良好的教育,促进社会长远发展。与此同时,女性自身素质和能力的提高使得她们能够勇于参与农村公共管理,更好地和男性展开竞争,在公共管理决策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女性天生的敏感性和细致性,使得女性在农村公共管理过程中相对于男性而言能够更好地处理一些事务,促进农村公共事业发展。与此同时,农村公共事业的发展有利于促进农村公共管理中女性赋权和参与程度的提高。农村公共事业的发展与进步能够很好地带动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农村发展与进步的一个直接影响就是使人的思想更开化,女性的社会地位得到显著提高。这样的进步将为女性营造出一个更好地参与公共管理的社会氛围,女性将会受到鼓励,在竞争和参与的过程中遇到的阻力和障碍也将逐步减小,最终在农村公共管理领域达到提高女性赋权和参与度的效果。
二、结论及政策建议
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在60%以上,农村地区的发展直接关系到我国未来的发展与进步,农村公共事业的发展与进步在很大程度上有利于农村的全面发展。而女性赋权和参与程度和农村公共管理之间有着相互影响的关系。由分析可知,性别平等直接影响着农村公共管理中的女性赋权与参与程度,而提升农村公共管理中的女性参与程度又对提高女性地位,促进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提高农村公共管理中的女性赋权和参与程度就成为重中之重。基于此,本文提出以下几点建议。首先,完善相关政策制度,从制度上保障女性参与农村公共管理的权利。由于我国自古以来就有男权主宰社会的传统,因而女性参与竞争和选举就会产生抛头露面的负面评价。时至今日,虽然女性参加工作已经是非常普遍的现象,但在公共管理领域,旧的传统思想仍然未能打破,在社会管理的很多领域女性都处于劣势地位。虽然我国很多政策规定看似男女平等,但却忽略了一个潜在的问题,即在平等的机会下身处劣势地位的女性根本无法与男性进行竞争。正如上一部分分析的那样,当女性在教育、社会资源等方面都处于劣势地位时,她们就失去了与男性竞争的人力资本。综上所述,在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政策和规划的时候,从设计、执行、监控到评估的全过程都要注意性别平等问题,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应考虑给予女性一些特殊的机会和照顾,以此来弥补其在教育不平等等方面造成的缺失。比如,可以在政策上对女性所占农村公共管理决策者的比例予以规定,从而在政策制度上杜绝女性被剥夺决策权利的可能性。由于现在外出务工已经成为农村一个主流趋势,受过教育、能力较强的女性大多选择外出务工,因此,除了在政策上进行鼓励外,还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女性村干部的待遇,鼓励更多有能力的女性选择留在农村发展。对于长期在村中具有较高威信,在农村工作时间较长的女性村干部,政策上应给予照顾,鼓励其长期工作,减少因领导变换频率过快造成的不良影响。
其次,加强宣传教育,改变女性在公共管理中处于从属地位的传统观念。由于我国长期受传统的父权意识形态的影响,自古就有“三从四德”“男女有别”“男尊女卑”观念,这种旧的传统思想直到现在仍然根深蒂固地存在并实际上影响和支配着人们的行为,致使妇女权益被忽视或剥夺。因此,要提高女性在农村公共管理中的参与程度,就必须从思想上消除旧的不合时宜的传统观念。政府应通过加强对性别平等观念的大力宣传,形成耳濡目染、潜移默化的文化氛围。坚持正确舆论导向,鼓励媒体就妇女和性别议题进行广泛报道,注意表达妇女的多种声音,倡导性别文明、引导社会舆论、调整社会心理,唤起人们对传统性别文化的反思,进而改变社会对男女两性的刻板成见、角色期待和价值评价,促进女性主动参与农村公共管理。
再次,增加女性人力资本投入,让女性更有能力参与农村公共管理。女性人力资本方面的投入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增加普通女性受教育的机会;另一方面,加强对在农村公共管理中拥有决策权的女性的能力培养。农村女性无法很好地参与公共管理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文化水平低下,由于教育机会不平等,农村妇女的文化素质显著低于男性,这就直接造成了其相对于男性而言不具备参与公共管理的优势,因此,提升农村妇女的文化教育水平就成为提高农村公共管理中女性参与程度的关键之一。政府除了关于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定外,还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监督检查该项政策的执行情况。另外,还可以出台一些政策,对让女性儿童接受教育的家庭进行鼓励。同时,政府可以设立专项基金,对女性儿童教育进行资助,从而提高女性的受教育程度。对于已经在农村公共管理中拥有决策权的女性而言,政府应加强对她们的培训,采用案例教学、多媒体教学等多种形式对其进行培训,促使女性决策者树立科学思维,消除性别从属思想,提高工作能力,充分发挥其作用。另外,还可以通过交流会的形式,使女性决策者之间进行广泛交流,互相吸取经验,加强沟通,从而促使其在农村公共管理工作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最后,多维度保障农村女性参与公共管理的权利。从我国目前的国情来看,农村公共管理是多层级多维度的,除了政府参与管理外,农村自治组织和民间组织也广泛参与公共管理,因此,要想切实保障农村女性参与公共管理的权利,就要从政府、村民自治组织和民间组织三方面着手。对于政府而言,可以出台相应的政策,鼓励女性参与政府工作,在女性升职过程中结合实际情况给予优先考虑。要在政府部门大力开展工作作风整顿工作,创造健康清新的工作环境,使女性能够更好地融入政府工作之中。对于村民自治组织而言,应该切实做到男女机会均等,要求女性参选候选人达到和男性基本均等的比例,从而促进农村公共管理中女性赋权和参与程度的提升。民间组织应在农村地区开展女性思想动员活动,定期组织女性进行沟通和交流,给在公共管理中遇到困难的女性提供帮助和指导,同时鼓励女性参与民间组织的管理工作,这些都有助于促进农村公共管理中的女性赋权和参与程度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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