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夏季的`来临,许多公司学校开始“五一”过后执行夏季作息时间,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作息时间调整通知范文,欢迎阅读。
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20xx年“五一”放假、作息时间调整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五一”放假
放假时间:4月30日(星期六)至5月2日(星期一),共3天。5月3日(星期二)起全校正常上班、上课。
二、关于作息时间调整
“五一”过后执行夏季作息时间(20xx年5月3日起执行)。
上午上班时间为:8:00——11:40;
上午上课时间为:
7:50 —— 8:00 课前预备
8:00 —— 8:45 第一节课
8:55 —— 9:40 第二节课
9:40 —— 10:00 课间休息
10:00 ——10:45 第三节课
10:55 —— 11:40 第四节课
下午上班时间为:14:30——17:50;
下午上课时间为:
14:20 —— 14:30 课前预备
14:30 —— 15:15 第五节课
15:25 —— 16:10 第六节课
16:10 —— 16:30 课间休息
16:30 —— 17:15 第七节课
17:25 —— 18:10 第八节课
19:00 晚自习
根据作息时间调整,学校班车运行时间进行相应调整,由总务处另行通知。
三、关于假期值班及安全稳定工作
请各学院、各部门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安排和安全保卫工作。各学院要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并掌握放假期间离校外出学生的去向。如遇到突发事故和异常状况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确保校园安全。
校长办公室
20xx年4月25日
院属各处、室、部:
从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10月31日执行夏季作息时间,上班时间调整为:
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特此通知
XXXX社会主义学院办公室
20xx年3月30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人民团体,中央、自治区驻吐各单位:
20xx年清明节即将来临,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xx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xx]72号)要求,现将20xx年清明节放假通知如下:
20xx年4月2日(星期六)、4月3日(星期日)、4月4日(星期一,清明节)放假。
另,从4月1日起,执行夏季作息时间。
上午:9:30—13:00
下午:16:30—20:00
吐鲁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xx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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