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应急预案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它一般应建立在综合防灾规划上。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消防中队反恐应急预案,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消防中队反恐应急预案
为适应反恐怖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形势要求,切实做好参与反恐怖暴力的袭击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公安消防部队快速反应、科学施救的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制定本预案。
1. 处置原则
恐怖袭击事件处置坚持由支队统一领导,公安机关和武警内卫部队为主,消防部队为辅的原则,强化“统一指挥、积极参与、救人第一、科学处置、安全防护”,全面落实“五个第一时间”的总要求,遇有紧急情况必须快速反应,迅速奔赴现场,采取安全有效的战斗措施,迅速控制事态发展,积极抢救被困人员或遇险人员,尽快消除险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事故损失,保证任务的圆满完成。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区范围内发生的,因恐怖袭击而造成的火灾、爆炸、投毒、建筑垮塌等次生灾害以及生化灾害事故的灭火救援工作。
3. 组织机构
组长:龙旭锋、潘光龙
副组长:欧理、劳成德
成 员:罗玉锋、陈宇茂、李鸿燊、李嘉明、王太红 领导小组下设灭火组、抢险救援组、宣传工作组、后勤保障组。
3.1 灭火组
组长:欧理
成员:陈宇茂及一二班班长
任务:(1)实施现场侦察,向总指挥员提供具体作战方案,向参战力量下达灭火作战任务,掌握灭火战斗进展情况,绘制作战图表;
(2)掌握现场参战力量、装备情况,组织现场供水(灭火剂)和各种力量协同作战行动;(3)确定防护等级措施,掌握现场变化情况。遇有直接威胁参战官兵生命安全的重大突发险情而又不能及时控制时,根据现场作战指挥部命令和现场情况立即组织指挥现场力量安全撤离;(4)指挥督促参战力量落实现场总指挥部及现场作战指挥部下达的各项命令,并及时上报执行情况;(5)记录上级首长指示、命令、参战单位到场的力量和时间,以及力量部署、完成任务等情况,汇总统计作战进展情况,及时向上级指挥员和作战指挥中心报告。
3.1 抢险救援组
组长:劳成德
成员:罗玉锋及三、四班班长
任务:
(1)实施现场侦察,向总指挥员提供具体作战方案,向参战力量下达抢险作战任务,掌握救援进展情况,绘制作战图表;
(2)掌握现场参战力量、装备情况、各种力量协同作战行动;
(3)确定防护等级措施,掌握现场变化情况。遇有直接威胁参战官兵生命安全的重大突发险情而又不能及的时控制时,根据现场作战指挥部命令和现场情况立即组织指挥现场力量安全撤离;
(4)指挥督促参战力量落实现场总指挥部及现场作战指挥部下达的各项命令,并及时上报执行情况;
(5)记录上级首长指示、命令、参战单位到场的力量和时间,以及力量部署、完成任务等情况,汇总统计作战进展情况,及时向上级指挥员和作战
3.3 通信保障组
组长:龙旭锋
成员:陆明、廖英帅
任务:
(1)统一通信联络方式、方法和信号,组织现场通信,维护现场通信秩序;
(2)建立现场通信指挥网,确保战斗命令及时准确传达到前线指战员,保证现场通信畅通;
(3)保持现场与支队指挥中心的不间断通信联系,维护通信器材,及时上传现场图像和信息。
3.4 宣传工作组
组长:常万森
成员:潘杰、李连庆、宫玉郡及各支队宣传中心主任。
任务:
(1)协调新闻单位,做好应急处置的宣传报道工作;
(2)做好网络舆情信息监控,提出处置意见、协调舆情处置、汇总情况报送;
(3)根据上级要求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3.5 战勤保障组
组长:潘光龙
成员:李嘉明、韦超、蒋义杰
任务:
(1)负责组织实施参战部队的装备、灭火剂、燃料供应及现场车辆装备的抢修、维护等战勤保障工作;
(2)负责参战部队饮食、饮水、休息、防寒保暖等生活保障工作;
(3)负责组织参战部队的医疗救护和伤员运送救治工作。
3.6 力量编成
特勤中队应急救援力量编成表
4 力量调集
4. 1 接警
1、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或当地公安机关调动要第一时间出动,要查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形式,现场有无人员伤亡,有无发生火灾和建(构)筑物垮塌,现场及周边环境等情况。
2、随时和报警人及现场保持联系,掌握事态发展变化状况。
3、指挥中心应立即将警情报告值班领导,并根据指示要求报告政府、公安机关和上级消防部门。
4.3.2 辖区力量调集
1、消-防-队(站)
指挥中心按照预案调集辖区中队、特勤中队和邻近中队等力量,同时根据现场情况适时调集增援中队。
2、车辆装备
视情调集核生化侦检车、水罐、高喷、泡沫、防化救援、防化洗消、抢险救援等消防车辆,以及防护、检测、警戒、救生、破拆、照明、牵引、起重等器材装备。
3、社会力量
报请政府启动应急预案,调集安监、卫生、供水、供电、环保等部门到场处置。视情调集挖掘机、吊车、装载车等大型工程车辆参与处置。
4.3.3 跨区域应急力量调集
当支队消防力量不足以控制灾情发展时,总队指挥中心依据支队的增援请求和对灾害事故的分析研判,向相关支队下达跨区域增援命令。各支队接到指令后,迅速按照本预案在30分钟内完成增援力量集结,并依托公路网向灾害区域编队开进。接到准备增援命令的支队,迅速通知应急救援分队成员单位做好增援准备工作。
增援力量调派方案
5. 处置程序与措施
5.1 侦察检测
1、查明爆炸毒品扩散、建筑倒塌的.面积和破坏程度,人员中毒、伤亡及被倒塌建筑埋压情况,伤亡人员的数量、遇险的具体位置等情况。
2、查明爆炸对建筑物的破坏情况,有无发生再次坍塌的危险性。
3、查明有毒、爆炸物品的种类、性质,爆炸撞击后是否造成煤气(天然气)、自来水管道断裂,是否有再次爆炸或垮塌的可能。
4、可供救援使用的通道、作业面等情况。
5、是否有贵重物资需要疏散和保护。
6、其他需要消防部门侦查检测的情况
5.2 救援准备
1、划定警戒区域,设置警戒线,实施警戒或交通管制。
2、成立消防抢险救援指挥部,制订救援行动方案。
3、进行分工部署,提出行动要求。
4、救援人员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准备抢险救援装备。
5、协助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关闭水、电、气供应。
6、调请医疗急救部门力量到场参与救援。
5.3 救生排险
1、组成搜救小组,利用生命探测仪、搜救犬等装备,采取多种方法,确定被困遇险人员的数量及其具体位置。
2、视情按照“先易后难,先救人后救物,先重伤员后轻伤员,先伤员后尸体”的原则抢救遇险人员。
3、协助医疗急救人员抢救重伤人员,疏散能够行动的轻伤人员,对被救人员进行登记,对遇难人员做好标记。
4、为防止对待救者造成二次伤害,要利用气垫、方木、角钢等支撑倒塌建筑构件,然后再进行施救。
5、当现场发生火灾时,要及时部署力量,有效控制火势、消灭火灾。
5.4 现场清理
1、会同公安等部门,对现场有无被困人员进行最后确认。
2、救援结束后,将现场移交公安机关或受灾单位。
3、清点人员,收集、整理器材装备,并做好记录。
4、安全撤离。
6. 应急保障
6.1 通信保障
消防部队参与恐怖袭击事件处置现场通信保障应按照《广西消防总队通信保障方案》实施。
6.2 装备保障
应急救援分队由指挥车、防化洗消车、抢险救援车、高喷车、泡沫车、干粉车、大型水罐车等特种消防车辆组成,配备灭火、侦检、救生、洗消、破拆等装备,加强空气呼吸器、备用气瓶、移动式充填泵、防化服、隔热服、移动水(泡沫)炮、生命探测仪等器材配备。总队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可适时增调相关支队灭火救援力量到场增援。
6.3 后勤保障
由各支队统一协调本队灭火应急物资的调配与供应;当需要紧急调用其他地市的应急救援物资时,应立即向总队应急救援总
指挥部报告,由总指挥部统一协调。
应急救援分队住宿、饮食给养和医疗急救药品等生活保障物资的准备,由事发地支队负责落实或由总指挥部统一协调。应急救援分队行进中的饮食给养和医疗急救等生活保障物资由本队自行负责。
6.4 技术保障
各消防支队应当成立供水、供电、燃气、工程抢险、医疗救护、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部门人员组成的灭火救援专家组,充分发挥其作用,及时为灭火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6.5 预案保障
各相关部门和支队要严格按照本预案的部署要求,制定战勤保障方案、通信保障方案和相关跨区域应急增援子预案,明确组织指挥、应急响应、力量调动、战勤保障等内容,上报总队备案。如各支队增援力量调整等情况,随时报告,总队对本预案可随时修订。
7. 行动要求
7.1 处置暴-力恐怖袭击事件时,由当地政府统一领导,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工作,要加强个人安全防护,指挥员要提出行动安全要求。
7.2 进入现场后要注意观察周围的环境变化,防止因建筑结构变形、倒塌威胁救援人员安全。
7.3 在确认无再次爆炸危险后,救援人员方可进入现场进行救援。
7.4 有火灾发生且力量充足时,救人与灭火同时进行。并注意准确选用灭火剂,防止造成水渍损失。
7.5 如夜间发生事故,应及时调集照明设备或车辆到达现场。
7.6 对现场疏散和抢救的人员必须做好记录。
7.7 对未爆炸装置应交由防爆专家处置,同时救援人员应撤至安全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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