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言学科学转型论文
近几十年来俄罗斯汉学界对汉语结构及其发展方向的看法可分为两派。前者确认汉语的“词汇性”,即“以词为主”的发展方向。这个概念框架体系意味着,如果说其他体系的语言通过语法手段来表现一切,汉语及其他的孤立语则是借助于词(或是类似于词的物质单位)来表现。后者的观点则恰恰相反,认为汉语在远古的某个时期失去了旧形态并获得了另一些特征,在此基础上汉语开始被界定为单音节的、词根的、无形态语(这里须指出,此种说法从来就不符合事实),汉语在最近几十年来开始发展新形态,并走上了一条深入语法化,语法手段不断加强和复杂之路。在东南亚的孤立语中汉语属于语法较为复杂的(主要指的是新形态),这种复杂还在日益增长着。我们认为,新形态相对的年轻性是前者赖以存在的基础。
这种年轻性决定了许多(尽管不是全部)语法成分起源上的明晰性(例如,法语中相对来讲出现较晚的由动词avoir’‘有”构成的起源上很明晰的简单将来时形式),以及许多语法标志在使用上的任选性,(我们顺便指出,尽管许多人认为任选性证明相应标志的非语法性,但我们认为,任选的只是那些表达派生的,而非基本意义的语法标志。省略掉任何一个有实质意义的成分都会导致意义的改变。而可以省略掉的语法标志所表达的意义总可以通过其他手段,甚至通过上下文表达出来。)后者是以语言中存在着确定的标志及其确定的功能,以及在多数情况下不能将那些词的原有的涵义赋予功能标志这样一个事实出发的。尽管标志的起源有时影响到其使用,但并无直接的联系。换言之,起源归起源,而功能归功能。对汉语及其他孤立语“无语法”的看法也从对汉民族语文传统的反思中得到了支持,这种传统无独立的语法学说,不能用词、词干、词根、词缀、语法成分、语法范畴等概念。我们认为尽管不能完全否认汉民族语文学传统中存在“语法性”因素(详见下述),但上述大多数概念在汉民族语文学传统中的确是缺乏的。
应该认为,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汉语(这里指的是文言及其变体)顾及到业己形成的语文学传统这一种状况决定的。但关键并不只是在于形成了汉民族语文学传统的汉语的这种情况。古汉语可以没形态,但是有句法。(众所周知,可以存在没有形态的语言,但不存在没有句法的语言。)在汉民族语文学传统中句法学说同样是完全缺乏的。到本世纪当汉民族语文学传统发生变化时,才出现了句法,并对汉语句法进行了许多论述。根据以上所述,我们确认,汉民族语文学传统的形成并不完全取决于汉语的特点,还有一些其他的因素,即对古文的注疏。这是由中国社会的历史传统决定的。在这种传统下,博古及通晓古文被认为是最高价值之一。众所周知,中国一直被这样一种观念所左右,即古时的国家体制是治国典范,所有的诗书和哲学道德论述实际上都是为其而做。权力统治机关为此而实行一种专门的考试制度(考的是经典的确切涵义,根据经典所出题目的解题与作文能力),给通过考试的人以官职。因此,热衷于仕途的人须受到良好的语文教育,语文和权力之间建立起了联系。结果形成了不仅是语文“统治”,而且是语文学本身的权力。因此,汉民族语文学传统注重的不是语言的结构而是文本的注疏。尽管在这种传统下,还是形成了对所有语言单位的“虚”、“实”之分。从中可以明显地看出对语言的语法观点。据19世纪英国汉学家3江K日HC证实,古汉语语法文学就使用了“活的”与“死的”概念(或“动的”和“不动的”单位),相当于“实词”的单位,并且出现了对实词单位细分的萌芽。
动的(“活的”)单位相当于动词,而不动的(“死的”)相当于名词。运用反切注音,发展出了(非常精密的)汉语传统音韵学,并且编著了韵典和音表,帮助巩固古文知识和通过考试。大量的各种类型的词典(工具书)编纂导致了词典学和词汇学的发展。早在古代汉民族语文学传统形成之际,就研制出了对文本中出现的各种单位进行描写和定性的手段与方法,这是分析文本单位(实际上就是文本中的词)的特有方式,类似于我们当代理论词汇学中的释义分析。古代词典(尔雅、方言、说文等)解释词的单位时使用了相应的词和表达方式,这些词也可以称之为“操作词”,例如“犹”,用于对比同义或近义词,“草犹皮也”(毛诗注);“谓”,将抽象的概念通过具体事物来解释;“之为言”(或“之言”),用于解释同音词,“德之为言得”(朱熹注)等。总之,不能不看到注释手段与释义分析手段的相似。我们认为上述材料证明了汉民族语文传统中在多大程度上区分了单位的声音与意义,也就在多大程度上区分了单位,而将构成文本的.词理解为具有两方面的属性,这从实质上看是语言和语言学观点的萌芽。在古汉民族语文传统中就存在着对多音节词的概念,将双音节的简单词称为“联绵字”。
这些词被收进《联绵字典》,计36卷,运用反切注音,并对多义词的每一个意义都分别注释。这一切都证明不仅有关于词的,而且还有关于它的可能的多义性的概念。“联绵字”中的“字”不能理解成单音节的、或象形的“字”,而是类似于词的一种单位,有时可以用来表示词。古代的辞典就已因编纂的目的和任务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并意味着语言学概念的萌芽。例如“尔雅”、“方言”等。在词典“说文”中许慎对象形字及其书写规则进行了区分,甚至给出了许多意义较窄的词与意义较宽的词构成的同义词。实际上,词的这种分类法类似于现代语言学中在主要的词义一致的场的框架内进行的研究。因为在“说文”中意义较宽的词用于解释意义较窄的词。上述可见,所有这些词典都是一定的“语法”分析和对收人到词典中的单位进行评价的结果。如果没有类似的对单位及其系统关系的预先分析,不可能有任何辞典学著作。
然而,尽管在汉民族语文传统中广泛地反映出类似的辞典学,却不曾有对词的特别的语法分析手段。这种传统也是以下所说的新传统的基础。数个世纪后新白话取代了20世纪前一直用于书面交际的文言文,白话不只成为口头交际语,而且成为书面语。白话的推广引起对其进行描写与研究的需求。用旧的汉民族语文的传统手段是不可能的,因为根据以上所述,在这个传统下的确没有一个完整的语法体系。需要一种全新的,适合于描写新语言的语法体系。中国学者在开始创建新语法体系时从欧洲语言学中引进了许多东西。但在此应强调,新语法体系在汉语文科学中不是处女地,而是在有了一定的语言学基础的土壤上形成的,就像我们上文中试图指出的那样。
由此也可以解释新语言学体系较快的建构起来的原因。但是新的、现在已不只是语文学的,而是语言学的传统的形成与建立的过程是复杂的。同样的,在欧洲汉学研究中也能看到一方面是将印欧语的概念机械地搬到汉语中并因此将汉语所不具备的范畴强加于它,另一方面因为汉语的许多现象不同或不完全等同于欧洲的语言现象,因此在描写汉语时出现了弊端。随着客体的变化,语文学的目的和任务都发生了变化,描写现代汉语的结构和功能成为主要任务。所有这一切引起了中国民族语文传统的彻底改变。问题的实质在于,汉语言学中发生了科学体系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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