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文删改是否是一种教学资源论文
读《教学月刊·中学版》(教学参考)2011年第8期王霆、王永峰的文章《教材删改部分:不可或缺的教学资源》,于我心有戚戚焉。该文谈了如何把课文删改部分作为一种教学资源的想法。笔者不惮狗尾续貂,也想谈谈对这个问题的意见。课文的删改部分,不一定是一种不可或缺的教学资源,也不是简单到只要引入课堂那么简单。
围绕中小学特别是中学语文教科书课文删改的问题,近些年的议论不绝于耳,这与社会文化思想的嬗变和语文课程与教学研究的深入有关。大体说来,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的讨论,还往往集中在课文对原文语言特别是词语的删改方面,并且这些探讨文章往往是赞许的声音,发掘了很多课文对原文语言的精彩的、有益的修改。这些例子里既有原作者后来的自改,也有编入教科书后课文编者的修改。当初我们广大教师对此自然容易顺理成章地接受,并且因而促进了我们的教学。这些实例,曾经并且还将继续帮助教师规范学生语言、提高语言教学效率发挥积极作用。
20世纪90年代中期直到现在,受以往探究课文删改的文章的影响,人们对语文教科书,特别是人教版中学语文教科书中的课文删改现象进行了深入探讨,陆续发现了一些课文被删改的语句乃至段落。人们发现,有些课文早在被编入教科书伊始就被改动了,如初中语文课文林嗣环的《口技》、魏学洢的《核舟记》,早在叶圣陶、夏丏尊1935-1938年编著的《国文百八课》中就删改过,前者删改了有关性的描写,后者删掉了原文结尾的一段评论。也有的课文,是新中国成立后选入教科书后才删掉的,如高中语文朱自清的《荷塘月色》中把荷叶比作刚出浴的美人的比喻句和结尾引入梁元帝《采莲赋》的部分,当初《国文百八课》就没有删改。像这样的删改不胜枚举。伴随着这些发现,批评的声音也渐渐多了起来。议论的主要倾向集中在课文被删改的部分大大降低了全文的思想内涵,强烈要求课文恢复原貌。
我们该如何对待当前这些方面的意见呢?讨论语文教科书中课文的删改,既有教科书编写层面的意义,也有教学层面的意义。从教科书编写层面讲,不能说凡课文保持作品原貌的就一定好,删改的就一定不好。语文教科书的编写没那么简单。课文的删改,有着一系列当时的社会的、教育的主客观因素,也会产生实效大小长短的主客观效果。任何时候,中小学语文教科书既要体现一定的意识形态和教学理念,也要考虑教学计划和具体目标,同时还要考虑学生的身心特点。大多数课文经过编者的润色、修改,增色不少,他们的功劳不可埋没。另一方面,在某种意义上课文删改也是一个自我弱化的过程,是一把双刃剑。它在剔除了原文中很多芜杂的东西,排除了很多危险性的同时,也让课文本身变得脆弱,使其思想变得单调,埋下了怀疑的种子,同时也丧失了原文应有的丰富性与感染力。
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有些删改是必须要考虑的。有的课文删改,当初可能是为了降低教学难度和减少教学时间,如对契诃夫的《套中人》原文叙述视角的改编,对莫泊桑《我的叔叔于勒》原文开头和结尾的删除,对鲁迅《社戏》原文开头谈在北京两次看戏部分的删除。对于课文《口技》《荷塘月色》原文中涉及性方面的描述的删改,主要是出于对青少年学生身心发育方面的考虑。对这些方面的修改,现在是否需要恢复仍然要进行调查研究,进行尝试。对待思想政治性强的课文的删改,也应如此。这类课文在不同的.年代有过不同的改动,改动的意义也可能完全不一样。恢复改动部分与否,甚至整篇课文撤换与否,都是要斟酌再斟酌的。
让人担心的是,我们现在有些论者常常自鸣得意,只图嘴上痛快,生怕浪费了自己一时的发现,而没有经过斟酌,更没有教学实践的检验。有些文章是不是只从成年人的角度、只从文本自身的角度讨论删改的利与弊、是与非呢?是不是没有对课文在整册教材中的位置和地位,对课文的真实读者,也就是受教育的学生接受情况和接受程度加以系统审议呢?是不是存在既没有尊重传统文化,也没有考虑先进文化建设的问题呢?岂不知,这些论者所谓的发现是当初编者业已思考过的,其删改是经过编者们多次的集体研讨,经过多轮的教学试验的,可谓是用心良苦啊! 语文课文不存在该不该删改的问题,删改是必须的,也是必要的,问题是课文哪里该删改,该如何删改。由于语文教科书选文经验的继承和因袭,一些经典名篇课文到底对原文作了哪些删改,我们不是全都很清楚,无论是语言方面的,还是思想内容方面的,或者是兼而有之的,仍然需要我们继续细致入微地加以发掘和研究。对于那些现在看来确实由于课文编写者当时所处的社会文化氛围、教育思想和理念的原因造成的某些删改不当之处,把它看做历史遗留问题,尝试着改正也就是了,应该向前看,不能求全责备追究以往,也不能迁怒于他人,要把心思放在教科书的建设上。
从教学层面讲,无论语文教科书中的课文对原文是进行删改还是保留原貌,也无论是曾经被人议论过删改与否,在一个成熟的语文教师那里,都不应成为问题。我们在教学中,仍然需要亲自对课文的全部内容加以审视,需要把它们与自己的学生做实事求是的考察,斟酌利弊得失。即便课文是原文,也可能有需要修改的地方。对于的确不适宜的内容,不管是哪一方面的,大可置之不论,或淡化处理。对于那些已经删改过的课文,还要返回去细读原文,体会改动背后的原因、性质和程度,考虑是否删改得当;同时考虑学生接受的时机、程度和能力,考虑教学的实际效果和效率。只有经过这样的思考,在这个基础上,才能考虑该不该和如何在课堂上引入删改的部分与原文加以比照,借此引发师生间讨论作品的文学性和思想性。只有此时,王霆、王永峰的《教材删改部分:不可或缺的教学资源》的讨论才有意义。
应该注意到,我们不能把这些删改看成教学中不可或缺、非用不可的,不能为引入而引入,不能从删改走向不敢越原文雷池一步,从当初的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限于教科书的篇幅和教学时数的限制,那些长篇节选的课文是根本无法进行所谓的引入删改部分的。这当然自不必说,就是那些单独成篇的课文,也不是把课文所有的删改部分引入课堂都是适当的。无论是语言还是思想内容,语文教科书中的课文如果使用不加删改的原文,或教师引入不当,往往会给我们的教学带来更多的困难和挑战。那些限于学生的身心发展、社会文化传统、编者学术水平而做的删改,一旦得以恢复,就必然要求我们语文教师具备相应的能力。无论是对于涉及性描写的文字,如课文《荷塘月色》《口技》原文中所谓容易引发学生性方面的联想和好奇心的处理,还是涉及政治思想的问题,如课文《最后一次演讲》关于司徒雷登的一段话的处理,亦或者是涉及名人的容易引发怀疑的事迹内容的处理,都考验着我们教师的教育思想的高下,也考验着教学设计的能力和水平。
课改观念的更新,学术理论的发展,为课文的解读,特别是文学作品类的课文解读,提供了新的理论视野和工具。对此我们是否具备了完备的知识了呢?同样是莫泊桑的《我的叔叔于勒》和契诃夫的《套中人》,用原文的开头导入新课激发学生的阅读动机是巧妙的教学设计,但是如果把原文的开头和结尾部分都编入课文或者是教师以别的什么方式引入课堂中来,往往就会引发原作品本身特有的叙述视角问题,就必然要求我们语文教师具备相应的叙事学、对话理论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在课堂上引入张岱写的《于园》的原文部分,也许会在如何设计对比教学的内容和方式问题上给教师带来麻烦;引入鲁迅《社戏》原文作者谈论在京城里看京剧的语段,必然会要求师生具备一定的文化自觉意识。由此看来,我们对于在课堂上引入课文删改部分引发的教与学的困难要有恰当的估计。
语文教科书课文的删改与否,对于我们一线教师来说其实不成问题。真正成问题的倒是我们需要全面而具体地知道课文哪里需要删改、哪儿做了删改,需要我们提高哪方面的学术水平来应对这些内容。课文,无论其删改与否,都应该而且可以作为我们教学的一种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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