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关键词: 教师行为 教师角色
论文摘要: 从教育社会学的角度,笔者分析了教师行为与教师角色不符的现象,认为它的外在原因是教育和社会需要脱节以及教育声望和其实际待遇的反差,内在原因是教师职业角色的多样化、教师形象的理想化和教师专业化水平的高低。消除教师行为与其角色不符现象也要从内、外两个方面着手:加大教育投入,提高教师待遇;强化对教师行为的良性监督机制;重塑教师职业道德;教师应学会自我心理调适。
当前社会处在体制转型的时期,人们的观念、行为也发生了变化。教师作为现代社会的特殊群体,他们的变化尤其令人关注。教师行为与其所扮演角色相符合是社会所期望的,也是教师应该达到的目标。但在现实生活中,常出现教师行为与教师角色不相符合甚至冲突的现象。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它会带来什么后果以及怎样尽可能消除这一现象,正是人们所关心也是笔者要论述的主要内容。
一、教师行为与教师角色不符原因分析
教师行为与教师角色不符现象的产生有许多原因,根据教育社会学原理,笔者认为主要有外在和内在两方面原因。
(一)外在原因——教师行为与教师角色不符现象首先源于教育与社会需要脱节
教育与社会需要脱节被认为是经常出现的现象,而且经常达到严重的程度;其影响之大,波及到教育领域的各个层次[1](P156)。如果教师不能给学生传授适应社会需要的知识、技能,不能使学生养成对人生、对社会认真负责的态度,这种教育无疑是脱离社会需要的。此时教师行为与教师角色之间出现差距,当差距增大到一定程度时,会产生直接冲突。由于教育在产出上的滞后性,使教育与社会需要经常脱节,因此,教师行为与教师角色不一致乃至冲突是不可避免的。
第三,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制订不符合教育规律和客观实际的规章制度,使教师无法按制度办事或无法完成任务,导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明显不符合教师角色要求的事情发生。例如,天津市某中学曾规定,高中生必须经过10—14天的社会实践才允许考大学。而实际上教师没法完全使学生达到要求,只好弄虚作假了事。又如有些中学高中体育课经常被自习课代替,这样做学生要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习要求是很困难的,于是只能在成绩单上做文章了。
另外,教育的功利价值与人文价值的矛盾也是导致教师行为与其角色不符的一个原因。教育的功利价值指有选择地对少数人给予优质教育,为的是使他们能更快地为社会做出贡献;而教育的人文价值指让绝大多数达到一定年龄的人接受最基础的教育,即教育的全民化。教师对少数人的英才教育和对大多数人的全民教育是一对矛盾,若处理不当,常常会引起教师行为与其角色之间的不符甚至冲突。
(二)内在原因——教师行为与其角色不符还和教师职业特点有关
第一,教师角色呈现多样化的特点。早在20世纪70年代,美国的林格伦(Lindgren,H.C)就把教师角色分为“教学与行政角色”、“心理定向角色”和“自我实现角色”三大类,而它们是相互交叉出现的,不是绝对的。按教育社会学的提法,作为社会成员的教师、家庭成员的教师和学校成员的教师角色之间其行为方式是不一样的。教师在不同场合要进行角色及时转换和调整,一旦角色转换提前、延迟,将使教师行为与角色之间产生不符,甚至冲突。尤其是教师在学校里每天轮番扮演着教育者和同事的双重角色。例如,教师在受到校长批评后出现在学生面前时,其角色从被管理者转换为管理者,如果他仍带着怒气与学生接触,势必产生冲突。相反,当教师训完学生后与同事交往时仍以盛气凌人的姿态出现,那也会产生冲突。
第三,教师训练专业化程度。一般来说,经过严格专业训练的教" 师,其行为相应地符合角色行为。例如,正规师范院校毕业生比起其他院校毕业生从事教育工作,其行为相对而言更符合教师角色。因为师范院校是按专门的.培养目标、特定的专业设置、专门的训练内容和方法来培养教师的。毕业生拥有相当明确的专业意识、正确的专业态度、雄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基础以及教育工作所需要的个性品质。而非师范院校毕业生则缺乏教育工作所需要的各项专业训练,所以,他的行为有可能常出现更与教师角色不符的现象。对于师范院校毕业生来说,也存在一个教师训练专业化程度的问题。与专业化程度高的教师相比,专业化程度低的教师,其行为与角色不符现象出现的可能性要大得多。对专业意识不强、专业态度不正确的教师来说,情况更是如此。
二、如何消除教师行为与角色不符现象
教师行为与角色不符现象既然有其深刻的内、外部根源,要消除它就应先消除这些根源。
(一)从外部根源讲,就要加大对教育的投入,给教育提供充分的服务和充足的条件
比起发达国家来,我国在教育投入上仍然不足。要使教育成为21世纪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就不能仅仅在口头上,而且要在行动上重视教育。提高教师待遇是提高教师社会地位的主要途径。不仅要提高工资,还应在职称评定、评功选模等方面向优秀教师倾斜。彻底解决农村城乡教师工资拖欠现象,避免“拖了清,清了又拖”的事情发生。
要强化对教师行为的良性监督机制。首先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法》和《教师法》。教师作为个体是有自由权的,但作为教师角色,其自由权是有限度的。教师遵守的法律不仅仅是《宪法》,而且还有《教育法》、《教师法》,在维护自己的权益时,还应完成自己应尽的义务。其次,要执行为教师制定的规章制度。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为调动教师积极性,也为限制老师的某些不适宜的行为而制订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如果不严格执行,势必使制度流于形式,起不到激励先进,约束后进的作用。在执行制度时,还应加强领导的人格影响力,把冷漠的制度与热情的支持、关心结合起来,使监督更有效地发挥作用。教育主管部门在认真执行规章制度时,应时刻关注所制订的制度是否违背教育规律,是否符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如果能及时发现并纠正不合乎实际的地方,就能在相当程度上避免教师行为与其角色不符的现象发生。
(二)从内部根源上说,教师应“外树形象,内练素质”
首先,应提高对教师职业的认识。苏霍姆林斯基说:“如果一个人没有掌握作为道德修养的基础知识,他的精神修养将会是不完备的。”[2]教师必须学习和掌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深刻体会它的实质内容和要求,了解确定这些内容要求的客观依据,明确它对教育活动的特殊意义。教师对行为规范的掌握不应仅仅停留在了解和认识规范上,而且还应依据这些规范对人们的道德行为做出是非、善恶、美丑等方面的判断和分析。在道德评价的过程中,可以巩固和加深道德认识,促进道德信念的形成。教师在教育实践中,还应注重培养顽强的意志。为准备好一节课,需查找资料,编写教案,考虑教法,往往需要牺牲大量休息时间,没有毅力、不付出艰辛是做不到的。教师在职业道德修养中有良好的道德行为,经过反复实践,就会变为不需要意志力和监督的自觉的行为。这样就形成了教师的职业道德习惯。教师形成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就可以减少教师行为与其角色的不符和冲突。
其次,应培养教师的专业精神。如果说教师职业道德是教师从教的准则的话,专业精神就是教师从教的动力。教师专业精神是教师基于自我期许而表现出的充分信念、高度热情和不懈追求的风范和活力。教师专业精神可促进教师个人成长和完善,确保教师价值和功能发挥,它还是影响学生的最主要因素之一[3]。它是树立教师形象,提升自身社会地位的重要手段。据研究,教师应当从以下方面树立专业精神。一是敬业、乐业,教师要对自己的工作从内心深处认可和崇敬,并且不为物欲所动,不为名利左右,乐在其中;二是勤学进取。教师把学习当作自己工作乃至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不满足于自身的知识、技能现状;三是开拓创新。教师敢于借鉴,勇于探索,使自己的教育教学活动更科学更完善,建立起自己独特的教育风格;四是负责参与。教师不仅要积极参与学生生活,还要参加社会实践,这也是教育责任感与社会责任感的要求。此外,当代教师应具有与时代精神相通的教育理念,并以此作为自己专业行为的基本理性支点。拥有了从教的专业精神和教育理念,就为教师从事职业注入了活力,提供了动力,使教师行为朝着与教师角色一致的方向发展。
另外,教师应在教育实践中不断加深对教师职业个性的理解,并按照教师职业个性要求不断地改变自己个性中不适应成分。例如,教师职业个性要求教师坚毅、乐观、向上,而不能懦弱、悲观、消沉,要善于与学生交流,而不奉行“沉默是金”的处世原则。教师还要适应职业角色的频繁变换,改变有可能导致“双重人格”的行为倾向。教师还应善于进行心理自我调适。经常表现出行为和其角色不符的教师,其心理健康受到严重影响。教师应学会积极评价自己,并从长远的利益和发展的眼光看待教师职" 业。教师应学会寻求支持,如果心里感到苦闷、压抑,就应向家庭、同事、朋友、单位领导等寻求心理支持。心理支持的系统越完备,教师心理健康就越易得到维护。另外,教师应有意识地进行自信心训练。在知识受冷遇、待遇不合理的社会环境中,教师更应增强从教的自信心。教师的自信心源于教师的职业信念及教师对自身价值的承认。教师对自己的学识、人格、能力、人际关系等方面进行权衡并做出积极的、肯定的评价,也是提高自信心的有效途径。
参考文献:
[1] 金一鸣.教育社会[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98.
[2] 蒋朝文,李齐念.教师的职业道德[M].广州:广东教育出版社,1993.
[4] 钟海清.师论——多维视角的教师透视[M].桂林:广西师大出版社,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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