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财政性资金核算是高校管理的重要内容,对高校整体的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和影响。但是高校不同于企业法人,它的财政资金核算具有自身的特点。因此高校管理人员应当结合高校实际情况和高校财政资金核算的特点,开展科学有效的资金核算工作。高校财政性资金核算流程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核算工作的效率和实效性,所以高校应当从当前高校财政性资金的核算实际情况出发,对财政性资金的核算流程进行改革、创新,进而促进高校财政管理工作水平的有效提升。
一、高校财政性资金核算流程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在该校财政性资金外部核算环节存在问题。第一,政府的财政性资金收支业务管理中存在委托代理双方权责不明、代理环节多、代理链条长的问题,进而引发了代理人决策周期长、代理链条责任不清的现象。第二,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不到位。填报口径不统一、各业务处室核算不统一、归口管理责任部门多是财政性资金支付过程中涉及的主要问题,加之相关环节衔接不到位,使得政府资金收支效率和预决算执行情况受到影响。其次,高校财政性资金内部核算管理环节中存在问题。第一,高校内部控制不到位。在高校的内部控制工作中存在规章制度建设不健全、定期考察和考核机制不完善、内审和稽核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的问题。第二,高校内部预算控制力有待提升。很多高校还没有充分重视各用款部门对用款计划的申报工作,集中支付的要求在当前的预算编制水平下难以得到有效满足,进而使得集中支付的进度和效率受到直接影响。第三,高校在相关业务处理技术方面还存在较多问题。业务处理可操作性不强、软件存在安全隐患以及功能缺陷是高校业务处理技术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高校财政性资金核算流程的改革
(一)对外部核算环节的沟通与协调进行强化
第一,对各职能部门之间、预算单位之间的沟通和协调进行强化。财政各职能部门应当加强针对财政资金预算批复、资金核拨环节存在问题同相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通过对工作作风的转变促进服务质量的提升。通过将联合办公贯彻到相关业务处室实现对流程的简化,最终达到提升办事效率的目的。利用统一建设信息系统的契机促进不同系统之间的数据传输和转换功能的实现。应当建立各部门之间的长效沟通机制,进而为建立统一对外联系和协调专人联系制度打下基础。同时主管部门应当对预算单位的不同意见和建议予以充分考虑,并帮助预算单位工作中实际问题进行有效解决,为政府收支分类的改革、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跟踪、协调服务工作提供助力。此外应当简化基本支出刚性强、支付均衡、用款频繁的款项用款计划审核程序,对资金计划审批责任进行强化,并对相应的约束机制进行完善,进而实现财政资金用款计划审核批复时间的缩短,为单位用款提供方便。
第二,对业务银行的协作进行强化。银行应当积极和预算单位沟通,及时了解各方的建议和意见,并有效解决存在的问题,进而实现服务质量的提升。同时银行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对银行结算票据和对账资料传输时间进行压缩,进而实现支付效率的有效提升。通过银行、预算单位、财政部门三方多渠道监控和自动对账的实现,形成各环节无缝连接,为数据信息的快捷、高效、实时提供保障。同时应当对现代化电子印鉴管理系统进行健全,实现资金跨行、异地清算迟缓等问题的有效解决。
(二)高校财政性资金内部核算流程的改革
第一,对高校内控制度管理和监督工作进行强化。具体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采取措施:首先,对高校规章制度进行建立健全。高校管理人员应当在相关书面文件、规章制度中纳入高校管理要求、注意事项、管理流程等内容,进而为工作人员开展工作提供依据。同时组织各级工作人员进行学习,深刻领会各项规定和工作流程,为规整制度和文件的有效落实和执行提供保证。高校管理者还应当在各种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中有效贯彻高校各种制度和组织机构建立原则和方法,进而促进高校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此外,对于已经明确的所有流程和规定高校管理者应当在文件中进行落实,通过各项文件的相互配合以及共同作用实现对高校的科学管理。其次,对授权审批制度进行完善。高校内部各级人员在处理相关经济业务时应当向主管部门申请,在得到批准授权后方可开展具体活动。
在主管部门未批准的条件下,相关工作人员不可处理这些业务。通常来说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是授权的两种批准形式,对经常发生的一般性的业务的处理通常采用一般授权,同时除分管业务以外的业务在审批时都要对审批额度权限进行限定。而不常发生的个别业务或超过一般授权限制用款额度较大的常规性业务的.处理通常采用特别授权,这种情况下的报销需要高校党委会、行政办公会、校长的特殊审批。此外办理需特别审批业务的工作人员应当做好相关记录进而为报销提供相应正明,最终实现高校的严格管理。再次,对人事管理制度进行完善。高等院校应当对财务人员的淘汰、晋升、考核、培训、聘用制度进行建立健全,保证相关岗位工作人员能够高校完成任务。同时高校管理人员还应当对相关责任人员身上的责任进行明确,进而保证各项任务能够得到有效落实,通过结合工作人员的责、权、利最大限度的调动他们工作的主动性。此外在高校财务管理工作中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有效贯彻财政核算管理模式,进而有效提升高校财政工作的科学性和效率。与此同时应当将兼职基金管理员和资产管理员引入到各部门中,由他们对各部门经费定额登记簿进行定期核对,并通过资金管理会议宣讲相关政策、制度、核算流程和通过预算执行情况,结合反馈情况开展年终的评优、考核、总结。最后,高校上级主管部门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在本地区对专门的高校审计部门进行科学设立,由其负责高校定期外部审计工作,对高校财务活动的合规性以及财务报表的真实性进行审计。高校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则应当通过内部审计进行监督和评价,进而为高效管理者进行相关决策提供参考。与此同时高校相关部门应当将内部审计结果向公众进行定期公布,通过公众的监督实现对工作的有效规范。
第二,对业务处理的技术支持能力和可操作性进行强化。高等院校应当对财务管理系统进行完善,规范相关人员数据和文字输入、输出、保存操作,保证相关内容真实准确。同时对电子信息系统及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进行强化,为系统和网络稳定运行提供保障。此外强化资金稽查和信息分析工作,并全程监控支付全过程,对账表和有关报表自动生成和查询功能进行完善,促进系统提醒、提示功能的实现,进而实现各项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
三、结语
本文分析了当前高校财政性资金核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探索了高校财政性资金核算流程改革的措施。但本文还存在一定的局限,希望行业人员能够加强重视,不断完善高校财政性资金的核算流程,提升核算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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