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暑假留校学生管理,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留校住宿学生自愿做到如下公开承诺:
一、保证留校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管理。
二、留校住宿期间要特别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贵重物品(如电脑、手机等),由自己妥善保管,进出门主动登记。
三、留校住宿时间如需延长或缩短,提前向所在学院负责老师报告,并到公寓楼栋管理人员处登记,外出时需要将地点、时间及联系电话告知老师和同学。
四、保证凭本人有效证件,主动刷本人校园卡出入学生公寓,遵守作息时间,不无故晚归或夜不归宿,按时就寝,自觉接受值班员的`查寝、核对证件。
五、保证在学生公寓内不使用酒精炉、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明火或大功率电器,不在寝室内私拉乱接电线;保证在公寓楼内不生火做饭、煮菜等;保证不私自调换寝室和留宿外来人员、异性等。
六、保证爱护公物,不损坏任何财产,爱护消防设施,损坏财产照价赔偿。
七、不在学生公寓内酗酒、赌博、打架斗殴、聚众喧哗,不进行迷信和宗教活动,不参与传销等非法活动,不登陆非法网站,不传播不健康的信息。
八、保证不到稷下湖或其他无安全设施保障的江河、湖泊游泳、戏水。
九、承诺在自愿留校住宿期间若有违纪,自愿接受纪律处分,未遵守相关管理规定或由于个人过失或过错,导致人身、财产安全遭受损失或不良后果,由此造成的他人和学校财产损失,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十、本承诺书在公寓楼宣传栏张贴,向全体学生公开,每个住宿学生自觉在所住宿舍楼门卫处签字承诺。
2013年 7月 17日
本人已阅读以上承诺书内容,自愿遵守。
承诺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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