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兵团农作物制种业保险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财政补贴比例较小
2014年,国务院、农业部已经明文规定“要推动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积极争取把主要农产品和地方特色农产品纳入保险范围,并推动将风险保障范围逐步扩展到全部直接物化成本”。由于现阶段保险公司上报保监会的保险金额低于目前的实际物化成本。一旦发生大的灾害,保险理赔不能满足职工的需求,所以提高保险金额已经迫在眉睫。
1.2风险机制尚未建立
制种业存在很大的自然和市场风险,种子生产企业与制种农户还没有真正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密切、平等关系,所造成的.损失往往主要由制种企业承担。同时,没有建立种业风险保障机制,政府引导下的制种业商业保险业务开展缓慢,不同程度地制约着制种产业的持续发展。
1.3职工的保险意识淡薄,缺乏参加保险的主动性
受传统观念的影响,部分职工在对农业保险业务的认识和理解上存在误区,从意识上排斥农业保险,把保险费支出当作“额外负担”,甚至界定为“乱收费”现象,使保险业务难以推广。
1.4职工自身危机意识不强
部分职工对农业气象灾害和病害存有侥幸心理,缺乏预见性;还有人认为,参加保险后,没有遭受灾害,保险费付之东流,甚至要求保险公司退还保费。
1.5保险理赔培训不到位
部分职工对保险理赔程序不熟悉,出现受灾情况后,不能及时报案,致使保险公司错过了勘查灾情的最佳时机,得不到有效赔偿。
1.6保险赔付力度较低
目前,农业保险赔付额度较小,对农户的吸引力不大,出现险情后,赔付过程较长,使农户参保的积极性明显降低。
2推动制种保险试点的建议
2.1深化对农业政策性制种保险必要性的认识
要从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确保农村稳定的大局出发,提高对农业政策性制种保险业务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要把开展农业政策性制种保险纳入农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真正充分发挥农业政策性制种保险业务在农村经济中的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中的职能作用。
2.2建立和完善农业制种保险的发展体系
针对农业政策性制种保险发展滞后的实际,要采取积极试点、稳步推进的办法,探索发展多种组织形式,建立和完善农业保险发展体系。一是建立农业政策性制种保险公司,开展高风险农业制种保险业务;二是建立互助合作保险组织,作为农业政策性保险的必要补充;三是鼓励现有的商业保险公司开发农村制种保险业务,加大对农业及农村保险的力度,真正形成组织多形式、所有制多结构、业务多层次、融资多渠道的农业保险体系。
2.3提高财政补贴和保障金额
建议提高保险金额的同时最好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要求提高中央、省级补贴比例,同时降低农户缴费比例,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坚持自愿保险与强制保险相结合,提高农业保险参保率。加大财政补贴力度,促进农业保险可持续发展。加大农险产品宣传推介力度,让更多的职工真正了解保险的意义和作用。
2.4建议拓宽保险作物种类和保险责任范围
将甜瓜、马铃薯、蔬菜等制种作物纳入保险范围。对制种的特殊灾害及因品种适应性、抗逆性等造成的减产或绝产纳入保险责任范围。这样既有利于制种行业的健康发展,也能提高职工制种的积极性。
2.5提高制种保险赔付标准
由于制种作物成本较高,实际物化成本高于其他作物,制种保险赔偿标准应比普通作物种植提高一倍以上,且保产值的投保方式应在实际应用中更易为职工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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