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网建设合同管理内容与特点
电网建设合同管理贯穿于电网的规划、前期准备、施工、监理等全过程,通过界定参建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项目内容、范围、金额、工期和质量等内容,在合同的约束和规范下,有关双方履行各自职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主要包括合同审查与签订,履行监督和结算管理以及违约纠纷的处理等内容。由于电网建设具有施工周期长、投资金额大、技术含量高、涉及环节多等特点,使得电网建设合同管理具有周期长、跨度大、效益影响显著、潜在风险大等特点。
2电网建设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合同承办人员法律意识不强。建设合同作为参建双方必须遵守是“工程宪法”,参建双方必须依法签订履行。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随意性较强,重工程建设,轻合同管理,合同承办人员严重缺乏风险防范意识,不认真审查对方资质,合同内容不规范,工程已开工但合同未签的现象普遍。
(2)合同文本存在缺陷。合同文本用词不严谨,尤其对责任划分不清,缺乏对双方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的具体可操作的内容描述,往往出现按照《合同法》规定执行等模糊字眼,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将不利于责任的划分与承担。
(3)合同履约过程缺乏监管。合同一旦签订,最重要及风险频发的环节为履约阶段,合同内容是否能够正常进行,是否需要变更内容,是否出现履约瑕疵等内容目前缺乏监管。
(4)缺乏合同管理专业人员。电网企业合同管理涉及专业广,内容多,合同管理人员既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同时还需要掌握法律、工程造价等领域内容,但在实际工作中合同管理被简单的视为事务性工作,缺乏专业的人员配备。
3电网建设合同管理风险防范措施
针对电网建设合同管理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从合同签约前准备、合同签订以及合同履行三个维度制定相应的法律风险防范措施:
3.1签约前准备阶段
(1)完成各类行政许可手续办理。电网企业在签订合同之前,需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备齐签约需要的各类档案资料,办理齐全各类行政许可手续,做到依法合规。
(2)加强参建单位筛选审查。建立覆盖企业基本情况、从业资质、从业人员状况、生产经营状况、市场履约信誉情况以及签约代表人资格等方面的评价机制,通过审查将不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排除,从源头上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防止为合同的'实际履行带来不必要的风险纠纷。
3.2签约阶段
(1)在合同内容上,要严格、明确界定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电网建设的合同文本应当做到内容完整、科学规范、方便操作,才能更好地定纷止争,防范风险。可以参照国家电网公司出台的建设工程合同范本,再根据本地区的具体、特殊实际情况作适当修订,制定完善的合同文本,以保证合同文本在内容上更加贴近实际,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务实性。对于合同中诸如造价、安全、工期、质量、验收、违约责任条款等关键性的重要条款,尤其要做出明确约定,防止合同中模糊、意义不清的词汇出现。比如,在实践中开工日期有“破土之日”、“进场之日”之说,竣工日期有“申请验收之日”、“验收合格之日”、“交付使用之日”之说,无论采用何种说法,电网企业、施工单位都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并详细约定开工、竣工应办理哪些手续、签署何种文件,对中间交工的工程也应按上述方法做出约定。
(2)在合同签订程序上,要做到周密论证、广泛讨论和专业人员参与。为防范合同签订中的法律风险,减少法律纠纷的出现,电网企业应当根据实际需要,从程序上为合同签订把关,具体为区别两种情形:一是如果合同对方出具的协议范本,工作人员应当按照电网企业内部的合同审查制度和审查程序,及时送交技术部门、审计部门和法律部门审核,提出修改意见,对于分歧重大、影响重要的关键性条款,可以通过召开讨论会、座谈会形式,重视专业人员的参与、分析和研讨,以有效降低签约法律风险;二是如果我方出具的合同文本,业务部门人员应当严格依据国家、行业或者国家电网公司、网省公司制定的合同范本为基础,修改、拟定出更贴近实际、更科学规范的合同文本(草稿),再送交法律、技术部门和公司领导审核,确保从合同审查程序和流程上防范法律风险,避免误入法律盲区。
3.3合同履行实施阶段
合同在实际履行过程中,难免会发生各种情况变动,例如价格的变动、工期的顺延等,这是合同履行中的常见现象。为防止酿成法律纠纷,影响建设工程正常运行,可以采取两种解决方式:一是合同双方将出现变更的情况和解决措施提前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以防患于未然;二是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则双方可以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合同变更协议或者合同补充协议,重新对变更事项进行约定。特别说明的是,对变更事项的约定如果以合同附件的形式存在,其法律效力上将等同于原合同。
此外,在合同履行实施阶段,电网企业还应当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的过程控制和监督履约能力,注意保管好各类合同书、协议文本,以及经济活动往来中出现的各类账目、档案和函电,提高证据风险防范能力,这也是以后在竣工验收阶段电网企业向政府部门移交档案所必须做好的前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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