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 同 号:
签订地点: 珠海市
甲方(需方): 地 址 : 电 话 : 传真: 邮编:
乙方(供方): 地 址 : 电 话 : 传真: 邮编:
本着互利互惠、诚实信用、共同发展、实现双赢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产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协议,以资甲、乙双方信守。
1. 代理产品:甲方授权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 进口酒系列 产品
2. 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产品在 的独家代理商。
3. 销售商级别:A级.省级总代理;B级.地市级总代理;C级.经销商;D级.批发商。本协议所签为 B 级销售商协议。
4. 甲向乙方出具相关授权证书,乙方代理销售权为双方签订本协议书之日起生效。
5. 授权期限为壹年,即从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6. 乙方应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关法规,由国家工商管理机关、税务机关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合法单位,具有合法销售酒类产品的资格。
7. 乙方应如实填写《代理商信息登记表》(附件一),并向甲方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及总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变更,乙方应在15日之内提供书面变更证明及变更后的证明复印件。
8. 甲方免收代理费,为体现甲乙双方风险对等关系,甲乙双方在签定代理合同的同时,甲方收取乙方一定数量的信用风险保证金。金额为(大写):_________。乙方无合同违约行为,甲乙双方解除代理关系后,甲方则无条件全额无息返还信用风险保证金;在代理商发生违约行为,解除代理关系后,甲方可根据合同约定,要求乙方履行违约责任。
9. 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乙方作为甲方代理商,向其所负责区域内的客户销售该产品,双方均不对协议方代理范围内的其他经营活动承担法律责任。
10. 甲方授权乙方代理产品的品牌、标识、图片、相关文件及其经营管理制度、规范均为甲方所有。在授权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换商标图案及标识,不得更换产品包装和名称,不得更改其产品的相关文件和图片,如有此类情况,经查实一律取消乙方经销资格。甲方有权利没收乙方提供的代理产品的信用保证金,并保留法律诉讼要求乙方对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权利。
11. 乙方承诺在协议有效期内的年度进货额 万元。
12. 乙方在本协议签字之日起,十五日内首次进货,货款不低于 5 万元;三个月内,进
货总额不低于 38 万元。若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无进货,或者首次进货后三月内再无进货,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取消乙方的授权资格。
13. 在甲乙双方销售持续期间及协议终止后的两年内,双方同意就得到的对方的信息保密,
信息包括:产品计划、销售计划、奖励政策、客户清单、财务信息、技术密封等。未经对方书面授权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密。如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由泄密方全部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