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我国的林业发展取得了骄人的成就。林业的可持续发展不仅能够推动当地经济的发展,而且对于生态建设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担当着艰巨的使命。在林业的发展过程中,林业科技推广是促进林业科技进步与林业实现现代化的重要环节,林业管理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应给予充分的重视。文章从分析我国林业科技推广的工作现状出发,详细探讨了当前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并为林业科技推广工作日后的发展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林业科技推广;工作现状;发展对策
1甘肃林业科技推广取得的成就
(1)大力建设林业重点工程。“十一五”期间,全省各级林业科技推广部门实施了国家和省级推广的项目100多项,投资4000万以上,完成了示范推广面积500多万亩,获得示范效益和带动效益约25亿左右,促进了全省林业工程的进步;(2)大力加强高新技术推广和对外合作与交流。“十一五”期间,甘肃省林业科学技术推广总站指导各地推广经济林25个优良品种,有59项实用的推广林业新技术,促进了林业产业化的发展;随着甜樱桃、阿月浑子、优质扁桃等引进项目实施,使甘肃经济林产业落后的局面得到改善;(3)大力加强对基层林业干部职工和林农的培训,先后派出500多人各类林专家赴全省14个地50多个县进行送科技下乡活动,培训了14万果农,提高了果农的科技意识和栽培管理技术。2011年根据相关培训规划要求,在全省举办了10期以经济林树种为主,如花椒、核桃、葡萄、枸杞、油橄榄等的培训班,使全省林业新技术和新成果推广的进程加快;(4)大力加强自主科技成果的推广,“十一五”期间,甘肃省林业科技推广总站共完成12项科研推广项目,其中《牡丹优良品种引种及新品种培育研究》、《柳树新品种丰产栽培技术示范》等项目获甘肃省科技进步二等奖,《阿月浑子引种繁育试验示范》、《河西地区农田防护林树种更新改造研究》等项目获甘肃省科技进步三等奖。《牡丹优良品种引种及新品种培育研究》项目经过多年努力,成功的引进了9个种23个居群的野生牡丹,及国内外优良品种,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2林业科技推广工作的现状
2.1林业推广机制与经济属性不相适应
林业科技在不同程度上具有非排他性与非竞争性两点特征,可分为公共物品、准公共物品及私人物品。如果林业科技的经济属性不同,那么其推广机制势必不能千篇一律照搬同一个模式运行。当前,我国的林业推广体系是以省、地、县三级政府林业科技推广机构为主导,并不是市场主导型,所以在科技推广工作中仍然具有强烈的计划经济色彩,政府部门依旧大包大揽,内部分工模糊,同时市场竞争机制、激励机制存在严重的缺陷,导致其对市场调节作用力极其薄弱。一方面大大消耗了国家的财力资源,另一方面造成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管理不到位,严重影响了科技推广工作的效果[1]。
2.2林业科技推广人员素质不高
林业科技推广人员是林业发展的生力军,其素质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林业科技推广事业的兴衰与成败。根据相关调查,我国现有的林业科技推广工作人员整体学历水平较低,在学校学习的专业知识面不宽,深度不够,与市场形势不相适应;从行政职能的角度看,有的技术人员仅具备书本知识,实干能力不强,在林业科技推广工作中不善于调查研究,不深入林区实践,对所辖林农的需求一问三不知,缺乏新品种的试验示范工作能力,这样的工作人员林农自然不会信任,由此对林业科技推广工作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2.3林业科技推广资金不足
因为林业主管部门对林业科技的重要性与紧迫性缺乏足够认识,以此使林业科技推广资金存在严重不足的情况,数字显示,2016年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投入为10亿元,仅占行业投入的0.63%,全国科技投入比例的五分之一,林业发展缺乏长期稳定支持,这样严重遏制了林业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实验设备的及时更新等。此外,在缺乏资金投入的情况下,一些生态建设方面存在的技术难题难以攻破。
2.4林业科技成果推广具有难度
现阶段,林业科研和生产的衔接在很大程度上缺乏紧密性与连贯性,使得很大一部分科研成果应用不到林业生产中。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主要包含四个方面:其一,林业科研、教育培训及林业推广没有形成一个有机的体系,相互脱离,各行其是;其二,科研机制、教育培训及推广机制三者之间的协调性差强人意,导致科研人员苦心竭力完成的科研成果与现实需求相背离,科研价值得不到体现[2];其三,缺乏明确的教育培训目标,培训范围比较片面,或者培训内容不符合生产实践,不能适应现代林业发展需要;其四,推广工作与科研工作的有效对接性差,没有形成整体合力,这样直接影响了科研成果的推广。
3林业科技推广工作发展对策
3.1构建多元化的林业科技推广模式
3.1.1公共产品属性的林业科技推广模式。公共产品属性的林业科技推广应用的受益对象为社会大众,进行推广工作时存在一定难度,比如不可能完全杜绝“搭便车”的行为,另外由于市场机制的不完善,使得供给与消费的关系难以实现最佳状态,因此,公共产品属性的林业科技推广以政府主导的模式为最佳。在机构设置时,应首先确立行政执法、社会公益及一般推广机构的属性,其后对其职能实施科学化设置。3.1.2私人物品属性的林业科技推广模式。因为私人物品属性的林业科技推广组织的排他性、竞争性,所以其推广模式应在市场机制的背景下充分发挥作用。政府作为国家权力机构,应给予其宏观性的指导,同时提高对各种类型推广组织的督导与管理。利用相关优惠政策,鼓舞企业、林业大户跨进林业科技服务行业领域,通过多种合作方式加入到基层经营性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当中,发挥高效作用完成基础设施投资及建设,在此基础上开展运营。此外,积极培育与发展科技要素市场,通过市场平台,实现林业科技技术交易的公平性,由此促进科技的推广及应用[3]。3.1.3准公共物品属性的林业科技推广模式。这种类型应考虑市场机制与政府半干预相结合的推广模式。从排他性的角度考虑,可严格遵循市场原则完成交易活动,然而这种科技的消费会给他人或社会带来“外部效应”。所以,政府机构应及时对其进行审查,并予以校正。对于有害的效应,政府应征收科技用户适当的费用,对受到有害效应影响的农户进行补偿;对于有益的效应,政府机构向除科技用户外的其他受益者征收适当的费用补偿技术用户[4]。
3.2加强科技人才队伍的建设
优质的服务与示范是林业科技发展的重要保障,所以首先应加强各级林业科技推广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水平,做好岗位培训工作,定期组织与开展专业培训活动,提高科技人员的实际操作技能。其次,还应加强科技推广工作者的理论知识及业务素质培训,培养并建立一支具有创新意识、服务意识的优秀林业科技推广队伍。最后,建立健全的考核评比制度,以晋升考试为手段,激励科技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实践活动,由此促进其整体素质水平的提升。
3.3提高林业科技推广资金的投入
实施林业科技创新,促进林业转型升级,是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内容。所以,林业主管部门应加大林业科技投入,切实提高林业发展质量与效益。在保证林业事业单位所需资金的基础上,政府的财政部门应切实做好科技推广资金的落实工作,保证供给履行公益性职能所需的资金。此外,由于林业科技成果产出周期长,显示度不高,基层科技推广人员收入水平低,紧缺人才引不来,优秀人才留不下,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林业发展。因此,要切实提高基层林业科技推广人员的待遇水平,以推动林业科技推广的稳步发展。
3.4保证科技成果的顺利推广
针对上文所述的因林业科研和生产的衔接缺乏紧密性与连贯性的特征,造成很大一部分科研成果应用不到林业生产中的问题,林业主管部门应发挥其职能作用,建立一种协调机制,指导林业科研与生产形成紧密结合,实现科研工作、培训工作及科技推广工作三者的有机统一,这样一方面能够达成科研工作服务于生产的目标,另一方面则实现生产助推科研开发的目标。基于此,林业科技工作人员应加强实践工作,深入生产一线,切实掌握林业生产的实际状况,了解林农的真实需求,以此进行目的性的科研与开发工作。此外,在各部门的协调工作中势必会遇到很多困难,涉及相关利益问题,所以各部门应树立全局观念,以服务林业发展为中心,突破现有体制的束缚,有机协调,以此实现共同发展的战略目标。
4结束语
随着时代的发展,科技的进步,我国林业科研工作取得了大批可喜的研究成果,尤其在退耕还林技天然林的保护方面,应用了很多先进的科学技术。基于林业科技推广工作现状来看,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国林业的良性发展。所以,相关主管部门应加大林业科技推广工作的研究力度,及时给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以此保证林业科技推广工作有序、稳定的实施,实现我国林业可持续化发展的目标。
参考文献:
[1]孙志宇.林业科技推广存在的问题研究[J].科海故事博览科技探索,2015(12):56-58.
[2]陈金明.关于加强林业科技推广能力建设的思考[J].福建林业科技,2006(03):112.
[3]宋庆亮.林业科技推广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促进作用[J].发展,2012(04):89-90.
[4]陈宝昆.参与式林业技术推广方法研究[J].西南林学院学报,2011(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