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 承 诺 书 尊敬的客户:
我司郑重声明:自年 月 日起,所有由我司提供给贵司的产品,符合欧盟RoHS环保指令的要求。
我司承诺,在未得到贵司采购部门的书面同意之前,绝不提供不符合欧盟RoHS指令要求的产品,若我司私自将不符合欧盟RoHS指令要求的产品发给贵司,我司将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贵司,并在贵司要求时间内补交符合指令要求的产品进行更换,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贵司客户方的索赔。
作为贵司的供应商,我司乐于提供必要的文件或信息以证明我们的产品符合上述条款,若我们发现产品有违反上述内容,将停止对贵司的供货。 RoHS六种有害物质的建议含量要求为,
铅 (Pb) 0.1%(1000ppm)
镉(Cd) 0.01% (100ppm)汞(Hg) 0.1%(1000ppm) 六价铬 0.1%(1000ppm) 有机溴化物 多溴联苯类PBB 0.1%(1000ppm)多溴二苯醚PBDE 0.1%(1000ppm)若指令有变化,我司将提供满足新要求的产品给贵司。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公司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
承诺日期:
致彩虹奥特姆(香港)集团有限公司:
为加入贵司的绿色环保供应链,我司承诺供应给贵司的所有物料,皆符合欧盟《关于在电子电器设备中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2002/95/EC)要求。若违反以上ROHS指令标准,我司愿意承担因本公司所供物料引起的一切责任。
我司承诺提供给贵司的报告、测试数据真是有效,符合最新ROHS指令要求。
承诺方(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名):
签订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