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外出前学校已对本人进行相关安全教育,本人郑重承诺在外出期间严格遵守以下注意事项,规范言行,严守纪律。若出现意外事故和伤害,由本人负责。
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听从安排,服从管理。
二、加强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三、按规定时间和地点集体活动,不单独擅自行动,出现意外事件及时向公安部门和救援部门求助。外出活动时,须征得家人同意,保持通讯畅通。
四、不酗酒闹事、聚众斗殴和涉足不健康的娱乐场所,不进行攀岩、探险、游泳等危险活动。
五、注意饮食卫生,不饮食过期、变质食品和饮料等,以防疾病发生。
六、不带火种进山,预防火灾发生。
七、其他未尽事宜,遵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承诺人签名(全体外出人员):xx
为切实防范和杜绝校外实习中的各种不安全因素,确保安全顺利地完实习任务,本人特作如下承诺:
一、自觉遵守《浙江树人大学学生校外实习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加强安全防范意识,确保人身财产安全,实习前告知家长实习地点、实习时间,实习期间与家长保持联系。
二、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和安全条例,尊重实习单位指导老师,听从安排,认真向实习单位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学习。
三、保障与校内指导老师、班主任的沟通顺畅,每周至少联系三次。实习期间如果发生实习单位变动、通讯联系方式改变等情况,及时与校内指导老师和班主任联系报告。
四、出行在外时举止文明,认真了解并尊重当地的乡规民约、风俗习惯,避免与陌生人发生任何形式的冲突,注意自身形象,自觉维护学校和实习单位声誉。
五、实习期间不吸烟、不赌博、不酗酒、不打架斗殴,不到山塘水库及江河湖泊游泳,不擅自组织或参与观潮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活动,上下班注意交通安全。如果由于学生自身原因出现意外,学生责任自负。
六、在校外实习时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定,对自己的人身及财产安全负责,在实习单位外出同时向实习单位和学校履行请假手续(节日外出履行告知义务),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向校内指导教师和辅导员报告。
七、实习过程中如果对单位安排持有异议,主动通过正常途径向指导教师及所在单位反映,并协商解决。
学院专业班
承诺人:
指导教师:
联系方式:
后备联系方式:年月日
注:1、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留学生所在学院,一份由学生本人持有。
甲方:
乙方(使用人):
为了加强南宁地铁1号线监理项目部对项目部电动车的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按项目部要求申请领用电动车驾驶前需签定安全协议书,协议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车辆安全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部电动车车辆的管理,确保驾乘人员的人身安全,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特与使用人签订本协议书。
(一)配电动车辆的人员,应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管理,电动车仅限工作期间及上下班时间内使用,严禁将电动车借给他人或在与工作无关的场合下使用,如违反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负。
(二)监理人员驾乘的电动车,只限在工作期间上下班时间内驾乘,对酒后驾车、非工作期间或工作期间因私自驾车外出而造成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负责,项目部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驾乘电动车的`人员必须佩戴头盔和其他防护用品,防护用品自备。维护费自理。车辆应做到勤检查、勤检修,保持车况良好,严禁病车上路,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车,严禁高速行车,做到安全谨慎驾驶。
(五)使用人必须爱惜车辆,勤保养,按时充电,保持车辆清洁。
二、驾驶员管理
为了进一步加强项目部电动车管理,保证电动车安全运行,严格执行电动车管理规定,确保电动车驾驶员的人身安全,根据项目部要求,特与项目部电动车的使用人员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有权对乙方和乙方所驾驶车辆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违规问题进行处理。
(二)乙方对所驾驶的电动车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杜绝病车上路行驶,因此造成的后果责任由乙方自负。
(三)乙方在驾驶车辆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遵守交通规则,维护交通秩序,对违反交通法规的罚款由乙方自负。
(四)乙方要杜绝酒后驾车,发现酒后驾车一次甲方对乙方罚款500元,因酒后驾车发生的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负。
(五)乙方必须定车定人,不得将车辆转借他人,因私自借于他人而造成的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必须遵守项目部车辆管理规定,电动车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得擅自停放在其他位置,造成损坏或丢失,由使用人赔偿。
三、本协议一式二份,项目部和车主(驾驶员)各持一份。
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负责人签):
乙方(车辆驾乘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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