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日期间,要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尽量减少外出、少聚集、按要求戴口罩;严格做好校园安全防范措施,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2020年学校清明节放假的通知,欢迎阅读参考!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结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现将2020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20年4月4日(星期六)至6日(星期一)放假,共3天。
二、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切实做好放假期间教职员工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后勤部门要妥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确保水电安全等;安保部门要加强校园安全巡查,加强门卫值守,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信息中心要加强网络信息管理,保障网络安全。
2.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突发事件要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校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畅通。
3.各单位要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继续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要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员工自觉遵守上级部门、滁州市和学校关于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规定,注意安全防护,按要求佩戴口罩,减少外出,避免参加聚会和集体活动,度过一个文明、平安的节日假期。放假期间,疫情防控各类信息台账按相关程序正常报送。
4.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倡导移风易俗,文明低碳祭祀,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清明节期间不返乡、不跨区域祭扫,鼓励通过网络祭祀、撰文祭祀、家庭追思等方式,居家追思缅怀先祖、寄托哀思,传承弘扬清明文化,降低实地祭扫活动聚集感染风险。
5.各单位清明节放假期间值班安排(包括人员名单、值班电话及手机号码)于3月31日(星期二)上午下班前报送校办公室申思达处。
特此通知
校办公室
2020年3月30日
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2020年清明节放假安排为:4月4日(星期六)放假,与4月5日(星期天)和4月6日(星期一)连休,共3天。请各部门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放假期间人财物安全。干部值周和院领导带班按照学院《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干部值周安排》执行,不再做另行安排。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六日
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学校校历安排,现将2020年清明节放假调休安排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20年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其中,4月4日(星期六)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6日(星期一)补休。
二、不能停止科研、生产等工作的单位,要安排好值班。
三、各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要认真做好办公大楼、教学大楼、住宅区、学生宿舍等的安全保卫工作,尤其要注意防火和防盗,消除安全隐患。
四、请全体师生提前安排好学习工作生活,节日期间注意安全,减少出行,外出必须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措施,避免参加聚会和集体活动,度过一个文明、平安的节日假期。
校长办公室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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