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可有趣了名叫《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了这本书的书名,你肯定奇怪了,这本书是写蟋蟀的是哪只蟋蟀呢?下面我将揭晓答案。
原来这本书写的蟋蟀叫柴斯特,它是一只乡下蟋蟀,生活在康尼斯克州。因为贪吃,他跳进了午餐篮不料人把食物压在它的身上被带到了纽约的时代广场。一番努力后,它落进了一个报摊旁。被报摊里的小男孩玛利欧发现了,晚上,他还遇见了老鼠塔克和亨利猫。一天,柴斯特不小心吃掉了钱,结果被玛利欧的妈妈发现了,被关在笼子里。幸好塔克有钱,还了钱。可更糟糕的还在后头,一天,火柴盒被弄翻了,不小心燃起了火,玛利欧的妈妈便要把它赶出去,可因为它会奏歌,让自己留了下来,后来,它成了明星,可开始想家了。在朋友的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家。
作为塔克老鼠,它是一个贪财的人,可朋友有困难它就会帮忙,甚至付出钱财,付出时间,它又是遇钱不放的不去考虑自由。它还是一个聪明的家伙,能判断出人味,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柴斯特,崇尚自由的它宁愿唱给乡下,唱出快乐,唱出自由,唱出生命。是呀,正如亨利猫所说,人要出名,可出名不自由,又有什么意义呢?可是自由,在我们的社会已经很少了,也许,有时不出名比出名更快乐,更开心。
这本书真有趣,告诉我们有时,快乐是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