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成立食物中毒抢救指挥机构,其人员职责如下。
总 指 挥:校 长 负责指挥学校各部门全力抢救中毒人员,并按规定向上级汇报。
副总指挥:副校长 协助总指挥抓好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成 员:(抢救组)协同其他教师抢救学生。
(现场组)协同班主任做好未中毒学生及学生家长的工作,以免学生出现精神癔病;并保护查验现场。
其他教师一起,负责通讯联络工作。
二、食物中毒安全预案
1、如果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必须在最快时间内(不超过半小时),由学校校长向中心教办、当地党政、县教育局汇报,并立即启动学校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2、发现食物中毒以抢救中毒人员为中心,必须不惜一切代价以最快最短的时间与当地卫生院联系,尽早抢治,确保中毒人员生命安全。
3、在组织医务人员抢救的同时,尽快与县疾病防控中心或120及上级医院联系,必要时,可以到附近县的人民医院抢救。
4、在组织抢救的同时,通联组派人及时联系中毒人员的监护人,并说明原因,做好思想工作,让其协助学校做好工作。
5、在组织抢救的同时,现场组负责查验、保护现场,留样食品,查访中毒人员进食食物,要封存留样食品;现场组还应指挥班主任做好思想工作,心理辅导工作,防止精神癔病出现和事态扩大。
6、抢救工作结束后,学校应对师生和从业人员进行专项教育,吸取教训,杜绝重发。
7、如出现食物中毒,校长不在校由副校长代替校长指挥,校长应以最快的时间赶回学校。深入到抢救的第一线,其他组人员不在校由总指挥负责临时安排。
8、注意新闻记者的报道,减轻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