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学校紧急事态处理的应急预案

时间:2021-08-31

  为了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及时处置侵害安全的恶性的事件,维护学校的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有关学校紧急事态处理的应急预案

  一、紧急事态的种类

  1、“紧急事态”是指校园暴力、校园恶性伤害、敲诈勒索案件、严重殴打突发事件等。

  二、预防措施

  1、加强对师生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严格执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严控外来人员进入学校。

  3、加强对在校患有精神病史人的监控,加强对患有精神病史人的关心,并劝其在家休养治疗,经济待遇上给予照顾帮助。

  4、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要逐一排摸登记,耐心接待,尽力做好化解工作。

  5、学校要指定报警人员、信息员,建立防范学校暴力事件处理应急工作小组,做到各尽其责,协调合力。

  三、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学校暴力事件,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知情人员要及时向班主任或学校报告,其他同学要采取积极措施进行制止或疏散。

  2、班主任和学校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制止,控制事态和相关人员并报警。

  3、对伤者应及时送医院就诊,保护现场,保存物证。

  4、及时上报教育部门。

  5、迅速配合公安部门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

  6、通知受伤者的家长或家属。

  7、妥善处理事故。

  四、善后处理

  学校要切实做好死难、受伤学生家长的安抚、慰问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维护学校稳定。

  对伤亡学生的赔偿要依据《民法通则》、《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五、调查与结案

  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和紧急事件的等级,对突发紧急情况及时展开调查,查清事实,查明原因,及时报告。

  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依法处置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干涉事故的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