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明确每位教职工对师德师风建设应负责任,努力提高我校师德师风建设整体水平,特要求全校教师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全校教职工应积极履行职责,承担教育责任。
本人受聘于十里塬中学,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向学校、学生及家长承诺,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全面规范师德行为,努力做一个“为人民服务和人民满意教师”。现向学校、学生和社会承诺如下:
一、爱国爱校,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坚持开展“以德立身,教学为本,情感育人”师德自律教育,铸师魂,修师德,练师能,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二、要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和个性;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不以任何理由,剥夺学生学习权利。要为人师表,以人为本,使用规范职业用语;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说伤害学生自尊和心灵话。
三、要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教育教学常规,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技能;不过重增加学生课业负担,不强迫学生购买教辅资料。
四、团结尊重同事,互相关心;不搬弄是非,不诋毁其他教师,关心集体,不做有损学校声誉事。
五、要尊重家长,热情接待,不指责、训斥学生家长;遇到学生违纪、违规或发生事故,及时妥善处理,不把教师责任推给学校及家长。不搞有偿家教、不接受家长礼物和宴请。不借学生家长办私事。
六、要廉洁从教、依法执教;与时俱进,更新教育观念;不要安于现状,积极进取。
七、要仪表端装、举止文明;上课期间不使用通讯工具,不穿戴与教师身份不符服装,工作期间衣着规范,不穿奇装异服,不浓装艳抹。以自身良好形象教育引导学生。
八、 要遵纪守法,严格自律;不做违犯法规法纪事。
九、要履行岗位职责;遇事不推委、不拖沓,及时处理教育教学过程,注重提高教学效果,以自己辛勤劳动换取每一位学生成功。
十、 自觉抓好自查自纠,围绕师德师风建设问题,定期进行自我对照,自我检查,自我整改,主动听取接受学生、家长、学校和社会等各方面批评与建议,自觉置于社会监督之下。
承诺人:
年 月 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家长以及社会各界人士:
为了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我郑重地作出如下承诺,请您们对我的工作予以监督。
目标:让社会满意、让家长放心、让孩子成才。 理念: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 承诺:
1、思想素质方面:以“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好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融入,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信念,以强烈的使命意识、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加强学习实践,热爱孩子 、爱岗敬业,务实创新、甘于奉献。
2、业务能力方面:认真备课上课,指导孩子全面、系统准确地掌握所学知识,努力掌握现代教育方法和教学手段,积极参加各项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和水平。
3、教师行为方面:从严治教,提高成绩。不体罚或变相体罚、谩骂和歧视孩子。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孩子,对学习有困难的孩子无偿地进行辅导,教育孩子继承传统美德,初步形成正确的道德观和价值观,形成健全的人格,养成具有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公民意识和人文素养。关爱留守儿童,
关注孩子在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惑并努力的帮助他们解决。
4、师表形象方面: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教师良好形象,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
以上是我的庄严承诺,敬请学校领导、孩子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为积极响应区教育局组织开展的廉政文化进校园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党员教师自身职业道德素养,进一步规范廉洁从教行为,实践为人为师为学,努力争做一名让人民满意的好教师,特承诺如下:
一、坚持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向学生散布背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二、坚持遵纪守法,不向学生推销商品或教辅材料,不强制学生购买复习资料、教辅读物,不巧立名目乱收费乱订资料 ,不为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宣传招生。
三、坚持敬业爱岗,教书育人,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不无故缺勤、缺课或不完成教学任务。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上课不迟到、早退或拖堂,不随意调课,对有困难的学生主动进行义务辅导,不搞有偿家教。
四、坚持以德修身,不利用学生评优、选拔干部,或节假日、生日之机,接受家长宴请,或向学生家长暗示索要财物,不利用工作之便收受学生家长礼品。
五、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地评价和对待每一位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使用体罚或变相体罚的方式教育学生。 六、坚持严于律己,不在学生面前吸烟,讲究仪表美,衣着端庄大方,符合教师身份。
为了更好的规范我校教师的行为,强化依法治校,杜绝和防止一些违法事件的发生,真正维护育文这所窗口学校的声誉,根据《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教育教学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与每位教师共同签署规范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的承诺协议:
一、师德目标责任
1、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政治素质。
2、遵守国家法纪,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工作纪律,团结同志,顾全大局。
3、遵循教育规律,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4、敬业爱岗,为人师表,举止端庄、语言文明。不得衣冠不整,不得带手机进课堂。
5、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不得侮辱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歧视、讽刺、挖苦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和心罚学生,不得随便将学生撵出教室,停课或回去请家长、拿作业等;
6、尊重家长,和家长交谈有礼貌,不得指责、训斥学生家长;。
7、廉洁从教,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不得对自己的学生搞有偿家教;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不得随意让学生及家长办事;不得向学生或家长索要财物或巧立名目,向学生乱收费,不得向学生或家长摊派或推销商品。
8、在招生工作中,不向任何招生单位透露、传递学生成绩、电话号码等相关信息;不为任何招生单位传递、散发招生信息和宣传材料;禁止向招生单位推荐毕业生,或私自更改学生志愿,搞有偿招生。
二、考核办法
实行学校、家庭、学生、社会监督,共同评定。
三、奖惩办法
1、奖励办法:教师在本责任书规定的范围内如有立功表现或被评为师德标兵,学校则给予奖励,奖励办法由学校根据情况研究决定。
2、惩罚办法:
教师在工作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扣除教师师德分,在评优树先时一票否决。
(1)有违法乱纪构成犯罪或行政处分的。
(2)拒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
(3)玩忽职守,出现安全事故,造成较大影响的。
(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侮辱、讽刺、挖苦学生,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5)对自己的学生搞有偿家教;向学生家长索要财物或巧立名目、乱收费或向学生推销商品的。
(6)在招生过程中出现违反上级规定的行为的。
上述情况凡经学校检查或家长、社会及有关部门反映并调查属实,将取消该教师本年内一切评优评先的机会,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或经济方面的处罚直至解聘。
四、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实行,由学校党支部负责解释。
承诺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