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济宁中小学的寒假放假时间安排
为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合法休息权利,保证中小学生度过健康、安全、文明、有意义的假期。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1年济宁中小学的寒假放假时间安排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寒暑假假期安排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1月30日(腊月十八)至2月28日(正月十七),3月1日(正月十八)开学;暑假(含农忙假期)7月7日至8月31日,9月1日(星期三)开学。
2、普通高中学校(含高考补习学校):寒假2月6日(腊月廿五)至2月28日(正月十七),3月1日(正月十八)开学;暑假(含农忙假期)7月14日至8月31日,9月1日(星期三)开学。
3、严禁随意增减假期时限,学校因学业水平考试、中考和高考等设置考点考试、农忙假期等其他原因需调整假期安排的,要按照对等时间调整,经县(市、区)教育局批准后报市教育局备案。调休的时间安排应提前向社会公示。
4、幼儿园在当地中小学寒暑假期间,根据家长需要,以不影响家长工作为原则,工作人员可以采取轮流方式休假。具体办法由幼儿园举办者确定。
二、切实做好假期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
要认真贯彻《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工作,切实把安全教育工作做足、做细、做实。各学校要深刻认识今冬明春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进一步完善校园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教学科研工作,及早谋划、科学安排师生员工寒假放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守好教育系统疫情防线。学校和各类校外活动场所等组织的各项活动均要精心设计,做好安全预案和安全检查,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及时做好校舍及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改造和修缮工作,要重点排查寄宿制学校、农村学校、边远山区学校(含幼儿园)的校舍、校车、厕所、围墙以及校园周边建筑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切实做好整改。通过召开班会和家长会、发放宣传资料、致家长一封信、校园网站等形式向学生和家长进行防溺水、防煤气中毒、防意外伤害、防火、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等安全知识教育,要引导学生和家长慎重选择假期出行(游)地点、交通工具和旅游服务机构,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三、科学指导学生的假期生活
各县(市、区)和各中小学校要立足于丰富假期生活、增强实践能力、培养创新精神、促进健康成长,为学生提供系统科学的假期生活指导。要加强对学生的中华传统文化教育,引导学生和家长利用好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加强对传统节日文化知识的普及,增强学生对传统节日的`认知和理解,让广大青少年更好地了解传统节日、认同传统节日、喜爱传统节日。要坚持知行合一,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要支持学生社团活动,向服务区域内的中小学生开放学校图书馆、艺术教室、体育场馆和实验室等活动设施,为学生自主探究和实践活动提供帮助。
要充分发挥校外活动场所、图书馆、科技馆、博物馆、城市展览馆、体育馆等公共资源优势,为学生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多种可选的活动项目,吸引更多学生参与。要加强与社区和家长合作,建立学校、社区和家庭“三位一体”的假期工作体系。教育和引导中小学生在假期文明出行、文明上网,引导家长加强对子女假期上网的教育管理,使学生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的侵害,合理安排上网时间,不沉溺网络。发动社区力量,关爱留守儿童。帮助家长合理安排子女假期活动,指导子女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增强自理和自护自救能力,提高孝亲敬老、服务家庭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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