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要什么条件
入学是指考生根据院校提出的报考条件和录取要求,结合自身条件,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成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要什么条件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成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应满足以下条件:
1、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含被监护人,下同)申请在成都市接受义务教育的;
2、流动人员在本市居住务工的居住证持有人以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视为一个区域,其它区(市)县各为一个区域)。
办理程序
(一)公布登记点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应于4月20日前向社会公布登记点设置情况(含地点、工作电话、工作时间安排等)。
(二)提交材料
1、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应于5月份的工作日向居住证(地)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出入学申请,填报《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表》,并出示下列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
(3)申请人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该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的相关材料);
(4)截止5月31日,申请人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2个月的清单(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截止5月31日,申请人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材料。
2、积分达11分及以上(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分,合法稳定居住指标或累计居住指标不低于1分)但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其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应于5月份的工作日向居住证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出入学申请,填报《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表》,并出示下列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居住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
(3)申请人的居住证积分信息。
(三)审核及入学
1、登记点审核后,对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发放《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2、7月第三周的工作日内,登记点公布通过审核人员子女安排就读的学校。
3、8月第四周的工作日内,通过审核人员持《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到安排的学校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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