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中小学学籍转移办理指南
学籍是指一个学生属于某学校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或者资格,登记学生姓名的册子,专指作为某校学生的资格。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吴川中小学学籍转移办理指南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一、中小学生转学审批
(一)转学条件
中小学生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或文件规定其他正当理由,可申请办理转学。转学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吴川市中小学生学籍业务办事指南》)。
(二)不予办理转学的情形
1、大班额大校额的学校不宜转入;
2、学生在休学和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各学段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小学、初中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以及高三年级不办理转学。
(三)转学程序
1、本市内转学:学生家长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出具《学籍基本信息表》并加盖公章。家长持已经转出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籍基本信息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转入学校申请学位。转入学校根据省市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并结合本校学位情况,在家长提交的《转学申请表》上加具接收意见。学校审核同意接收并加盖公章后,学生家长再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上述转学申请材料。
2、从外地转入本市学校:学生家长持《转学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转入学校申请学位,转入学校根据省市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并结合本校学位情况,在家长提交的《转学申请表》上加具接收意见。学校审核同意接收并加盖公章后,学生家长再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上述转学申请材料。
3、学生转出本市学校:家长到转入方教育主管部门办理好转学手续后,应将转学信息告知原就读学校。原就读学校对学生的转出要作好转学登记。
(三)办理时限
1、转入我市海滨街道、梅录街道各小学,受理时间为:每年1月18日至1月22日,8月10日至8月15日(节假日除外)。转学资格需组织相关部门核准及领导审批,在学期开学五天前作出审批意见。
2、转入我市其他镇街(除海滨、梅录街道外)大班额大校额的小学,完全中学,受理时间为:2月21日至2月28日,8月16日至8月31日(节假日除外)。转学资格需报有关领导审批,自收件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意见。
3、转入我市其他镇街(除海滨、梅录街道外)非大校额大班额小学、初级中学,受理时间为:2月21日至2月28日,8月16日至8月31日(节假日除外)。资料齐全,符合转学条件的即时审批。
二、中小学生休学审批
(一)休学条件满足下列其中一项条件的,予以审批:
1、学生因伤病需治疗、休养的;
2、应征入伍或出国出就读的;
3、其他特殊原因的。
(二)审批程序
需要办理休学的,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校申请,填写《广东省中小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并提供证明材料。因病办理休学手续的,需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或医院病历;应征入伍的凭县级人民武装部入伍通知书办理;到国(境)外就读办理休学的学生需提交出国护照、港澳台通行证、签证等有关证明;因违法犯罪经人民法院判决需服刑的学生,办理休学时须提供法院或其他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一式三份,经学校审核同意并加具意见后,再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三)注意事项
1、学生休学每次原则上应休满一学年,特殊情况需提前复学的',休学时间不得少于一个学期。
2、休学原则上每学段不超过两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因特殊原因可适当增加休学次数,直到年满16周岁止(特殊教育学校学生除外)。应征入伍的休学年限以服役期为准。
3、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不保留助学金及其它待遇。
4、因病因事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需办理休学延期手续,办理程序与办理休学相同。
5、普通高中三年级原则上不予休学。
(四)受理时间:每年3月1日-6月30日,9月1日-12月31日(节假日除外)
(五)审批时限:手续完备,符合休学条件的即时审批。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补齐材料后再审批。
三、中小学生复学审批
(一)复学条件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以复学:
1、因病休学病愈的。
2、因服役、服刑休学期满的。
(二)审批程序
学生休学期满或休学期间要求提前复学的,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广东省中小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一式两份),学校审核同意并加具意见后,再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三)注意事项:学生复学时编入适当年级就学(不能低于休学时的年级)。
(四)受理时间:工作日。
(五)审批时限:手续完备,符合复学条件的即时审批。
四、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吴川市海滨街道创业路8号星桥国际酒店三楼
窗口名称:吴川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
联系电话:0759-5589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