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神湾镇入学招生指南
被录取的学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所报名的学习中心领取录取通知书,并办理报到、交费手续。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山神湾镇入学招生指南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依法组织实施我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二)坚持免试入学、就近统筹原则。通过“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实现公、民办学校招生入学规范管理。
(三)坚持按照“两为主”原则。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或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小学2021届毕业生。
入学条件
(一)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申请入读公办学校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神湾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符合中山市2020年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详见附件);
3、神湾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4、符合本市跨本镇居住工作满一年以上人员(提供在神湾镇工作居住、缴交社保、房产证等1年以上相关证明)确需跨本镇就读的适龄子女;
5、参加2020年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确定入围本镇的积分生。
(二)民办学校入学条件。申请入读民办学校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符合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对象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2、本市幼儿园2021届毕业生(报读小学一年级)或本市小学2021届毕业生(报读初中一年级)(以学籍为准);
3、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持有有效的居住证;
4、截至报名前半年内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有缴交社会保险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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