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学位申请指南

时间:2021-08-31

宝安区学位申请指南

  学位是标志一个人学历的头衔,即一个人通过学习取得学识及相应学习能力程度的标志,由国家授权的高等学校颁发。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宝安区学位申请指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申请条件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市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3.经认定的区级以上高层次人才等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

  1.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目前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市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3.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经认定的区级以上高层次人才等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

  (三)申请学位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深圳户籍儿童

  (1)身份证明: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2)住房证明: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学位类型为宝安户籍、深圳其他区户籍的学生需要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本年度出具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均没有本市商品房(含房产信息登记部门能查询到的私宅)的证明。

  (3)计划生育信息核验:深圳户籍儿童的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在5月8日前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

  2.非深圳户籍儿童

  (1)身份证明: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的户口本,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市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住房证明: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

  (3)社保证明: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会保障卡(同时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且都在正常缴费状态,如只购买其中一种,社保不积分);

  (4)计划生育信息核验:大陆地区非深圳户籍儿童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在5月8日前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

  3.港澳籍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按非深圳户籍儿童参与积分排队。

  需提交以下材料:①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②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③住房证明: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

  ④父母社保信息;

  ⑤由深圳市或各区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⑥计划生育信息。港澳籍适龄儿童申请我市义务教育公办学位,也和深圳户籍、非深圳户籍的学生一样,可自愿选择核验计划生育信息,参与计生积分。儿童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

  4.台湾籍儿童:需提交以下材料:①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生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②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③住房证明: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

  ④计划生育信息。台湾籍适龄儿童申请我市义务教育公办学位,也和深圳户籍、非深圳户籍的学生一样,可自愿选择核验计划生育信息,参与计生积分。儿童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在5月8日前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

  二、学位申请的时间及程序

  1.家长提前准备材料。家长对照要求准备各项证件、证明材料。

  2.家长网上报名,家长对照公办学校招生范围和学位类型(可登陆招生网站http://www.baoan.gov.cn/jyj/,进入基础教育科页面http://www.baoan.gov.cn/jyj/jcjyk/查看),根据自己的住址,选择对应的学校,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资料。

  步骤:登录招生网站——点击“小一报名/初一报名”——阅读填写说明后按照要求逐项填写资料——点击“保存”后打印报名表。

  3.信息初核。家长携带网上报名时打印的报名表及各项证件、证明的原件到第一志愿学校进行初核。初审合格且报名表与原件信息一致的,家长签订《信用承诺书》,学校出具回执。未按时向申请学校提交初审材料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4.部门审核。公安、房产、住建、社保、计生等职能部门对就读资格和积分进行审核。

  5.家长核对。家长登录报名系统或到申请学校门口核对孩子的资格和积分审核结果,对结果有异议的,持相关证明材料向申请学校提出复核申请,未按时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

  6.部门复核。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复核的学生资格或积分进行复核,以部门复核结果作为正式录取的.依据。

  7.家长查询录取结果。各公办学校在当日下午3点前将本校录取名单公告在校门口显眼位置。审核合格但未被公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家长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民办志愿的录取结果。第一次分流工作完成后,如部分民办学校还有空余学位,符合公办就读条件未被录取的学生到原申报第一志愿公办学校补征集民办学校志愿,各学区教育办组织进行第二次分流。如因特殊原因时间有调整,将在网上申请系统登录页面左侧公告,请家长留意。

  8.新生报到注册。在规定日期前,录取的新生到申请学校报到注册,具体时间由学校根据本校实际决定。逾期不注册的,视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不再安排公办学位。

  三、如何进行网上报名

  学生家长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网上申请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小一、初一学位。报名时,按照提供的住房选择所属片区内学校,按照个人意愿选择志愿顺序,不能跨片区选择公办学校(实行分享学区的学校除外)。

  在实行共享学区的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在共享学区内可选择多所学校;

  在实行分享学区的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除可选择所在学区范围的学校外,还可选择被分享的学校;

  在实行单享学区的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只能选择一所公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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