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合川招生指南

时间:2021-08-31

重庆合川招生指南

  学校教育是由专职人员和专门机构承担的有目的、有系统、有组织的,有计划的以影响受教育学校教育者的身心发展为直接目标并最终使受教育者的身心发展达到预定目的的社会活动。下面是小编分享的重庆合川招生指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小学招生

  根据全市统一规定,凡我区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及以上的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和条件不具备的农村地区村校(点),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度放宽。各校招生计划按《重庆市合川区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中小学招生计划及区内高中阶段送生计划的通知》(合川教发〔2019〕1号)执行。各镇街教育管理中心要注意合理安排招生校点,保证学生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将辖区内含残疾儿童在内符合条件的6周岁及以上适龄儿童一次性全部招完。未经区教委审核同意,各教管中心和小学不准盲目增加班数和扩大班额。

  合阳城、南津街、钓鱼城三个街道辖区内城市小学实行“三对口”入学办法,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管证(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学龄儿童入学登记审核工作实行网上联网登记审核,由区教委统筹,当地教育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实施。凡户籍在主城区三个街道城市小学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儿童,由其法定监护人持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房屋产权有效证件、预防接种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街道教管中心登记审核确认,主城区三个街道教管中心于5月9-31日按要求集中开展并完成新生调查摸底及审核确认工作,并将汇总表和名册报我委基础教育科。区教委与当地教育管理中心根据当年学龄儿童入学登记情况,按就近原则统筹确定各城市小学招生划片区域,符合条件的学龄儿童按划定区域对口入学。合阳城、南津街、钓鱼城三个街道辖区非城市小学及其余27个镇街适龄儿童就读小学,由各镇街教育管理中心具体负责,于5月底前完成新生人数摸底工作并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划片入学。个别情况特殊的镇街结合部按历史习惯入学。各公办小学于6月20日后开展招生工作,7月20日前发完所有小学入学通知书。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应依法按规定时间到学生户口辖区教管中心或学校登记并送其子女入学。我区城、镇小学所招新生,严格按《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采集相关学籍信息并注册学籍。

  二、初中招生

  初中招收读满小学修业年限和具有小学学历的16周岁以下的校内外少年儿童(应届生不受年龄限制)。

  除合阳城、南津街、钓鱼城三个街道外的27个镇街各为一片,当地小学毕业生免试就地对接升入初中,由当地教育管理中心在区教委指导下负责组织实施。个别情况特殊的镇街结合部和辖区内无初中学校的盐井街道、沙鱼镇、涞滩镇,按历史习惯入学,其小升初工作,由当地教育管理中心(中心完小)配合相关镇街教育管理中心或招生学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合阳城、南津街、钓鱼城三个街道“小升初”继续按照《中共重庆市合川区委办公室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川区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合川委办〔2014〕44号)的相关工作程序进行:

  ①小学毕业生登记报名;

  ②向各小学下达初中招生指标;

  ③小学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填报“小升初”志愿;

  ④区教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家长代表等全程参与“小升初”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各教管中心和中小学要严格按相关招生方案执行,确保全体小学毕业生就近顺利升入初中就读。区教委将小学毕业生非正常外流稳控工作纳入考核,对工作不力的相关学校,将对学校及相关责任人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回原籍学生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未在原籍就读的学生,如申请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由当地教育管理中心负责登记、审核。合阳城、南津街、钓鱼城三个街道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在城区相关学校就读,其余27个镇街由当地教育管理中心(中心完小)统筹安排至当地学校就学。

  进一步按“两为主”“两纳入”做好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合阳城、南津街、钓鱼城三个街道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等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申请入学,由其法定监护人持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合法居住证明(市内户籍为暂住证、市外户籍为居住证)、合法有效的工作证明等有关材料,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实际居住地街道教管中心审核登记。符合条件的小学生由区教委和相关教管中心统筹安排到有招生潜力的`南津街街道东津沱小学、南溪小学,合阳城街道合师附小、学昌门小学,钓鱼城街道嘉滨路小学、东渡小学等6所城市小学就读;初中生由区教委安排到南屏中学等有招生潜力的城市中学就读。若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人数较多,指定学校无法接收时,由区教委和主城区三个街道教管中心统筹安排到辖区有接收能力的其他公办学校就读。主城区外各镇街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由相关教管中心和学校统筹安排。

  四、残疾儿童入学

  积极推进融合教育,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必须接收招生范围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学生随班就读。普通学校每班安排同类残疾随班就读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名,安排随班就读班额原则上不超过45人。患有严重生理缺陷,但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残疾学生,由户籍所在地教育管理中心协助其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无法到普通学校或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由相关学校按招生服务区域全部纳入学籍管理,并实行“一人一案”,在区特殊教育学校(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指导下提供力所能及的送教上门,让其接受义务教育。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暂无法接受教育,须由招生服务学校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缓学或免学手续。

  五、民办中小学校招生入学

  民办中小学应严格按照审批的办学规模核定招生计划,并由区教委报市教委备案,学籍系统将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注册学籍,严禁超计划招生。

  民办中小学于5月10日起发布招生计划,6月20日起与公办学校同步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对报名人数超过学校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可探索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同时,鼓励民办中小学从招生计划中拿出一定比例通过随机派位方式进行招生。对违规招生、超计划招生的民办学校,将追究相关学校及人员责任。

  从2019起,严禁任何民办学校招生与楼盘建设、销售挂钩,不得与楼盘新签订与学校招生名额相关的合同条款。对违反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等,并追究相关部门、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六、信息采集和报名审核

  按照市教委要求,为把握适龄儿童少年当年入学登记摸底情况,方便广大人民群众,提高教育公共服务水平,从开始启动线上、线下“双通道”方式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报名信息采集。5月10日起,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可登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网址:www.cqywjybm.com或关注重庆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报名信息采集。6月20日起,未在网上进行信息采集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相关镇街教管中心或学校咨询点进行现场登记和资格审核,或由教管中心安排所辖幼儿园和小学按要求采集本校(园)适龄儿童少年相关准确信息,统一导入系统。对已完成网上信息采集的适龄儿童,各教管中心或学校对报名对象、报名材料进行审核。7月20日前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重庆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各镇街教管中心或招生学校要提前通过多种形式发布信息采集相关通知,让适龄学生家长及时在相关网络平台上进行信息采集登记。

  主城区合阳城、南津街、钓鱼城三个街道除按照要求在“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对适龄学生进行登记外,对符合条件的小学一年级适龄新生和义务教育阶段符合条件的转学生仍须由教管中心按相关要求在原入学摸底登记系统中进行联网登记,再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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