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喜欢一个人,恋上一座城;我没有喜欢的人,却实实在在掂念着一座城。
初识上海,是05年三月份的事,当时为了文凭坐着火车到了这个城市。刚走出火车站,迎面扑来的是一股清新湿润的空气,一夜的疲劳顿时消除,神情气爽,不由自主摸了摸脸颊,好象小时候皲裂的脸上刚刚擦上雪花膏一样,不仅皮肤湿润,就连心灵也跟着温润起来,这里的空气沁人心脾啊!只这一瞬,仿佛通电一般,喜欢上了这个城市。想想吧,三月的天,我所在的北方树枯枝秃、寒气袭人,而上海所到之处尽皆绿意盎然,华师大院内的丽娃河畔竟开着满满的小粉花,那是夹竹桃。这对我依然处在冬天的心又是一大惊喜,仿佛在我的心头绽放一样。住下来,在校园里,在上海各处走走逛逛,有了更多的惊喜,在北方普普通通的一蓬草,在这里居然能开出花朵,不禁感叹,这里确是人杰地灵的好地方,即便把一根扁担随随便便插进土里,也能开出美丽的花朵。盛夏来临的校园内,处处鸟语花香,绿意葱茏,当然还有一股湿湿的特别的南方味,而就在对面,却有一大片黄色的竹林,似有秋意萧条之意,真是感谢造物主的神奇,一边让人享受夏意浓浓,一边让人品味秋意萧萧,不用转换时间,只需一个转身。这自然界的馈赠让我惊叹不已、让我目不暇接、让我意乱心迷,我常常坐在这里冥想,梳理那曾纷乱的心灵。
十年的上班生涯,从不谙世事到渐入世俗,背负了太多的沉重,单位里的利益纠缠,同事间的人事琐碎,家庭里的庸常杂乱……容颜憔悴不说,心灵几近干枯,甚至绝望。当我踏进华师大看到一个个青春的面庞,看到一个个轻灵的身影,我的脚步也仿佛轻捷了许多,囚禁的心灵刹那间释放,似乎找到了青春的感觉。大学四年像个梦魇,更像作茧自缚,所以从没有青春飞扬的感觉。这是第一次自觉地意识到自己有活力自己还年轻。此后,我与那些学生一样上课下课,我与他们一样徜徉在这美丽的校园,我与他们一样沉浸在图书馆里,我与他们一样为了聆听大师的演讲早早去占座位。闲暇时,我们去电影院看新出的外国大片,或租几盘碟,几个人挤在宿舍里看他个昏天黑地;闲暇时,去看最新编排的昆剧;闲暇时,我们也常常逛商场,抱回一件又一件漂亮衣服,上海可是时尚之都,眼界大开,审美从此大改……总之,烦杂的尘嚣被抛开幽闭的心灵被打开,此时的自己仿佛破茧而出,虽没有成蝶,但长成一只飞蛾也不错啊,一切都是全新的,一切都那么惊喜,一切都那么充实。我知道我呆在井里的时间太长了!
冬天的上海比较难过,室外虽是绿意片片,可宿舍里阴冷阴冷,虽然同屋江西暖妹丽萍送了宿舍每人一双棉拖,可仍呆不住人,我又不习惯图书馆里的空调味。幸好华师大外面有一长风公园,还有一条较为浩荡的河流,两岸绿树茵茵,人迹罕至,颇为幽静,在有太阳时坐在河边并不算冷,就这样,我每天来公园读书,听着鸟鸣看着河水缓缓流淌读着波伏娃的《第二性》,将近七百页的理论著作就在这幽僻的公园里读完了。可笑的是,这理论并没有用多少!答辩时几乎所有老师都说:这是他们看到的最弱的女性主义论文,不过,你文字功底不错,你的后记给你增色增分不少,顺利通过!在上海学习期间,有意识收集了大量资料,并于2006年整理成《现代小说十二钗》一书,顺利被评上副教授。至此,在求学的路上在职称的路上,我止于前进,学术的路漫漫其修远兮啊,我不想再求索了!从此后,我只做自己喜欢的事,哪怕写两句打油诗也是好的呀!
离开上海十年,无时无刻不在想着它。想它的种种好处,那里的姐妹们那里的空气那里的时装那里的带甜的食物,那些在当时很尴尬的事情现在回想起来也是甜蜜无比。比如,上海人的小市民气,据说上海人把上海以外的人都看成乡下人。记得我第一次去商场买鞋时的情况,当我报出我要39码的鞋时,那服务员惊讶地差点把下巴掉下来,同时两只眼睛把我从头到脚从脚到头看了好几遍,然后才操着浓重的上海口音说:浓个子这么矮脚怎么这么大啊!半天也不给拿鞋,气愤之下,走了,鞋也不买了。再后来,我去买鞋时就不直接说39,而是先说36、37、38……然后一码一码试上去,只到买合适为止,小样,不信你不给我拿,有本事你不用卖。冬天到了,与同学去买靴子,鞋码合适了,小腿怎么也上不去,小腿进去了,鞋码又大了,那服务依然用上海话说:浓的小腿好粗啊!确实是,北方人的小腿肚子都大,人家南方人的小腿就是一直棍棍,根本没腿肚子,所以上海的靴子基本上是直筒,后来只好放弃了在上海买靴子的想法。逛得商场多了,也就不怕他们笑话了,偶尔遇到,我们也用地道的晋城话还回去,然后一笑了之。
本没有喜欢的人,但呆了一年却也有了惦念的人。在上海期间,同屋丽萍与我较好,一块吃一块玩,可以说形影不离。她是个典型的南方人,厚厚的嘴唇瘦瘦小小的个子,常爱穿旗袍,素洁优雅大方得体,又一副小女人的样子;她爱干净,不仅把自己收拾得利索整洁,还时常把宿舍收拾得窗明几净,我们坐享其成;在上海的一年里她几乎每天都与丈夫通话几十分钟,缠缠绵绵有如初恋,那份情感让生猛的我好生羡慕(我打电话就是分分钟钟的事)。想不到这样一个小女人居然有一天破口大骂,起因当然是我。那天穿了条黑裙子,老王(闺蜜)穿了件红衣服,我们俩往丽萍面前一站,让她猜一部世界名著。她猜半天猜不出,我顺口一说:傻瓜也知道是《红与黑》。话刚出口就见丽萍脖子上青筋暴出双手叉腰地骂开了。已记不清原话,大意就是我下了个套捉弄于她。大大咧咧的我只是开玩笑,没想到会这样,一下子就惊呆了,不管她怎么数说,我只管木然着,表情僵硬得估计能够裁开报纸。后来和好如初,只是这小女人的能量着实把我吓了一跳。分开十多年,不知安好?不须多虑,像她那种精明干练而又善解人意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人焉能不好!我只是惦念她。
此外还有李导,长我几岁,温良贤淑又爱钻研学问。在论文写作过程中,一遇问题便向她请教,几成我的论文导师。俩人同在一省内,可十年也没机会见面,只是偶尔联系一下,了解些她的近况,目前正在全力照顾小儿上学。还有班长,风情万种的云南美人,因论文答辩在一起,对她有了更多的了解,也更亲近一些。因有微信,知道她的日子过得滋润甜蜜。
还有未联系的其他同学们,你们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