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有闲情逸志,翻看了《诗经》,观察了实情。《诗经·召南·鹊巢》云:“维鹊有巢,维鸠居之。”喜鹊的窝让斑鸠给占了去了。喜鹊在小镇已绝迹多年,只有麻雀还在到处飞。且横行霸道,经常霸占燕子及别的鸟类的巢。因此,我给这成语翻了个新,叫做雀占鸟巢。
没想到这一改就改对了,鸠占鹊巢为哪般?利益!说白了,就是为了金钱。小镇几所学校大办校中之校,蔚然成风。当初的什么“十一中”,后来又发展了什么“十二中”,我看什么“十三中”、“十四中”、“十五中”,就快要出笼了。为啥此业如此兴盛,如日中天,原来有利可图。这些校中之校,招的都是捐资生,校方可以大把大把地把白花花的银子收入囊中,何乐而不为呢?
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校方搞点经济收入,那是情有可原的。然而赚钱赚红了眼,发财梦做昏了头,那就有点不近情理了。为了赚钱竟然让校中校住起了高楼,占去了华居。而正规学校却被挤到了危房、大棚、实验室里。冬冷夏热且不说,一个危险就非常让人担心。鸠总不是鹊,长此以往,小镇就别企望喜鹊登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