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师范的时候,有一个女孩子送给我一副手套,紫色的,套口有很多细绒的,摩挲起来,比较光滑。在那个寒冷的冬天,戴在手上还是很暖和的。但我很少戴,不为别的,写字读书时手有些木讷,不方便。
其时的我极想得到的是一条围巾。那个冬天的校园,男孩子的时尚就是一根长围巾绕脖子几匝后再把两头多余的顺势塞进夹克,拉上拉链,嘴里哼着“遥远的地方,有个女郎,名字叫做耶利亚……”。即或当时有了围巾,我还会痛苦的,因为我没有像样的夹克和皮鞋。那个冬天,有很多同学手上都起了冻疮,冻疮一破,满手疤痕,乌紫乌紫的。戴手套于我还是不相宜的,那样显得吃不得苦,娇气!我们穷人家的孩子,最大的长处就是能抗能熬。
她给我手套的那天,外面正是大雪纷飞。我坚持不要,她却生气了,说“姐给的,都不要,我再就不理你了”我这人最怕推来攘去,知道她是一番真心,也就收下了。那时,很多女孩子要我做她们的“弟弟”,有的是随便说说玩的,有几个却是认真的。那时的我,年龄是班上最小的,进师范才13岁,家庭条件最差的一个。那时有些多愁善感,自惭与孤傲并存。学习很努力,曾在期中测试中得过全年级的第一名,在全校大会上受到“以资鼓励”,(闲暇时爱好写点东西,练练书法。学校的征文活动一般都能拿个一二名,能写一笔较好看的“颜体”(现在荒废了)学校墙报上常能看到我的字和文章。我在心底里以此自傲,瞧不起那些娇情的,不学无术的,谈情说爱的同学,现在想想多么肤浅,皮毛之获又有什么值得依仗?而她呢,年龄在班上算大一点的,师范第二年是班长,高高的个子,虽然不是削肩,蜂腰,瓜子脸,但身材高挑匀称,发育很好,脸上经常有阳光般的笑容,洋溢着热情与开朗,不做作。她喊我“弟”我还是很乐意的。除此之外,这位姐姐在我闹“饥荒”的时候还塞过饭菜票。
有她,还有几个要好的同学,我们经常在一起。上自习的时候,常把位子调在一起讨论问题,讨论与课本有关的,也讨论与课本无关的。我总是得理不饶人,言辞犀利,口若悬河,不给他人机会。她说,我可以当律师或者是搞演说。我那时喜欢写一点东西,并自称为诗,她又说我可以当诗人了。那时的她可能没想到时至今日的我有时内敛的不想说话了,我什么都没成。不过,和她在一起,和他们在一起时很快乐,一路上播撒着年少的张扬,浇灌着青春的自由,留下了太多欢笑!
虽然男女有别,我们偶而掰掰手劲。握住她的手,便觉得暖流入注。她的手指很长,有人说搞艺术的就是那样的手指,细细的、长长的、柔柔的,白白的指甲削的很漂亮,小指甲较其他的要长一些。掰手劲的过程是一种诗意,不管是“巾帼不让须眉”,还是“男人不能丢了脸面”,最后不在乎输赢。那是没有掺杂邪欲的青春游戏。实习的时候我们又在一个学校,实习完毕学校聚餐送别,我喝了一点酒,后来在实习学校的操场上骑自行车狠狠的摔了一跤,脸摔破了皮,眼眶边青一块紫一块的,还是她用手小心的剔去泥沙,用碘酒消毒,贴上膏药。手指好似带着一缕春风,疼痛顿时舒缓了许多!后来的人生路上,我唯一接触过的异性之手便是对我怜爱有加的妻子的手,厚实、柔软,温情!
毕业以后,我分到了本县最为最偏僻的乡野,有人说那是“屙屎不长蛆”的地方。条件确实很差,可那儿的老百姓大多淳朴厚道,青春的失落也得到了些许宽慰。在这期间,我们书信往来,她鼓励过我,语言还是班长的那种味儿,姐姐的那种调儿!一年后,我奔回了家乡。她到我家来看过我,和她男朋友一起来的。我们围着噼啪作响的炭火聊了很久,我还把在那鬼地方写的诗歌、小说拿给她看。她在我家住了一宿,第二天早上没有吃饭就匆匆告辞,因为她那时为自己的事与她的父母有点分歧。(父母开初不太同意她的选择)。我在中学安家后,她和他的丈夫,儿子来看过我一次。
冬天手冷的时候,我就会想起那副紫手套。所有的这些回忆,与风花雪月无关,与青春有关,与纯真友爱有关。虽然现在我们很少往来,但内心深处难以泯灭对那个时光的美好眷念!在我心中,她是一个好人,好人应该得到好报,愿她的日子越过越滋润,就像她那芊芊的手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