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样一个公益广告,让我过目不忘:夜色下,两个环卫工人在一家开着灯的阳台下面吃快餐。做丈夫的准备去关阳台上的灯,回屋休息,他的妻子轻轻制止了他,带他去阳台上看楼下正在吃饭的工人,两人相视而笑,默默地退回屋去,留下一盏灯给他们……
这个画面触动了我的内心,小时候,没有电灯,只有煤油灯或蜡烛。记得有一次,夜里闹肚子起来如厕,那时候并不像现在每家每户都自带卫生间。我们的房子是呈长房形的围龙屋,每天晚上前后门都要锁上。而整个大家族的厕所都是远离卧室,走出卧室后,走二十米经过那道上锁的木门,打开门阀即可开锁,再走十几米才到我家的厕所,这还是最近的,其他叔伯家的比我们家更远一些。我最怕晚上上厕所,常常要拉上姐姐或同伴相约而去。那一次妈妈陪我去,走出木门后,突然看到一束光,一小截白蜡烛在燃烧,妈妈说:“许是刚才谁上厕所留下来的。”我满心欢喜,心里少了些许害怕。这红红的火焰照得那寸地犹如白昼。那道光一直留在我的心里,在我的童年记忆里。以至于长大后的我对夜里的灯或光有特殊的一种感情。
渐渐长大后,我越来越相信,人生在世,我们每个人的一生当中,总有一束光照亮过你,而我们自己,或许也在某种时候照亮过别人。每个人都有自带光源的特殊功能,只是常常被我们遗忘。
我想起了黄剑丰老师在授课中给我们传承的灯塔故事:他随手拿起桌子上的一瓶500毫升的矿泉水,还有一个比矿泉水瓶矮许多的小茶壶,放在一起。说,假如这是两座灯塔,那么,高的这座灯塔是不是比矮的要照得更远,范围更广?我们回答是的。黄老师说,好,虽然这高的灯塔比矮的灯塔能照得更远更宽,但它始终有一处地方永远都照不到,你们知道是哪里吗?我灵光一闪,随口而出:是它本身。黄老师赞许地看了我一眼,说:“是的,它永远照不到它自己,只有旁边那座矮的灯塔才能照亮它……”当时,我的心里仿佛被什么触动了,仿佛又看见一道光射进我的内心深处。我的灵魂出了窍,后来老师说了什么,我没再记住。我还在这个灯塔的故事里抽离不出来。
我由此想到的是,我们每个人再优秀再出色再能干,永远都不可能照亮自己,而需要别人的那道光。所以,永远都不要太过高估自己,永远都不要低估别人。每个人存在都有它的道理,每个人都有它的长处。人与人之间是相互给光源的。你称赞人家,你帮助对方,你不要觉得吃亏,对方得到的益处比你多。因为,我们也常常被对方赞许和帮助。爱也如此,你喜欢的人与事,你爱多一些是你自己的福气。
我由此想到的是,那个矮的灯塔,它虽然没有高的那么受人瞩目,但是它并没有因此而灰心丧气,它仍然尽自己最大的努力绽放光明,并且还照亮着高的灯塔。所以古人说的“莫以善小而不为”是真的,我们常常匆匆地或者带着怀疑的眼光走过天桥上、路边行乞的人群,在那一刻关闭光源体不去照亮他人的我们,其实我们比他们更可怜。我常常会想起以前不记得是谁跟我说过的:遇到这种情况,你给他们的,不在多少而在你的心意,这份给予不至于影响你的行程和生活,那你就给吧。不要去想是否会被骗,因为首先你给出的不是全部,其次,万一帮助到确实需要的人呢。所以,就算每次碰到这情况,就算身边的人会说骗人的,我都会自己判断,遵循“莫以善小而不为”的内心,去做自己认为对的就可以了。
给予总比得到更有福,赠人玫瑰,手留余香,这种快乐可以自生,是属于我们的福气呢。别把上天赐予我们的光源体白白浪费掉了,别关闭,永远开启它,兴许一不小心,就照亮了某个人。假如这个世界,每个人放出Ta身上的光源,世界该多么明亮。而我们,不至于迷路,也不会生活在黑暗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