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工作了十四个年头的市检察院调到城郊人民法院,从都市般繁华的街区转向背山面田的郊区田园地带,这无疑是半途人生的一次重大挪位。
有一句古老的民谚:树挪死,人挪活。一个“挪”字含义极为丰富,令人不得不为之作出深刻的思考。于我而言,要是不“挪”,我哪能从橡胶林踏入大学的校门,要是不“挪”,我就不能走出校门走上社会,走向一次又一次的新生希望。记得上世纪80年代末,我们一批大学生刚从学校分配到市政府各机关单位不久,出于有所考虑的上级就下文通知我们下乡锻炼,时间为一年,当时人们管它叫“镀金”。我把它认识为一次工作性质的挪位,一趟最为必要的人生补课。没有暂时的挪拉,没有最底层的进一步加固和延伸,恐怕没有更好的未来的定位与发展。我去了,我很自然地去了。我去的是山旮旯里的育才乡。那时候,育才乡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还比较差,少水缺电的。我抛弃了一切消极的思想包袱,用笑脸去面对陌生的人们,用诚实去处世待人,用勤恳去默默无闻地工作。由于我的表现较为出色,未达锻炼期限就提前归位了。挪位,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和接着来的诸多次数,诸如这些年的下乡搞扶贫抓计划生育等等。在检察院内部我从反贪挪至起诉,从起诉挪至监所,又从监所挪至批捕,现在又挪到办公室。每一次的挪位都伴着不同程度的适应心理的调整,过后迎来的总是收获了另一样知识的喜悦。
挪拉的意义不在于你取得了多大官位与多少薪水,而挪位之后的价值取向也绝不在于你往后多长时间内又再晋升多少官级,而是在于你看准并定稳了自己的位置,明确了奋斗的目标和方向,你每一天都是正当的事可做,每一年都在不断地创造出有价值的业绩,而且你已经尽力地报答了对你栽培和给予信任的党和人民。必须清楚,为发财而工作的人是最为险恶的拜金主义的雇佣,为当官而工作的人是封建阴影下低级趣味的人,对国家对人民讲奉献作贡献的人,才是纯洁高尚的人,才是真真正正的有价值的国家栋梁。
挪位也是处置人与事的一种策略。对属下人员的挪与不挪,挪好了还是挪坏了,是最能衡量和检验一个领导集体用人和处事的水平。德、勤、能、绩方面表现突出的,给予提拔,委以重任。相反的话,则要及时地给予挪位——严重违法的,给予掉位或者清除出队,构成犯罪的将其送至该送的囚位上去。从这几年全国检察机关内部出现的一些违纪违法犯罪的案例上看,违纪违法犯罪的原由纵然有各式各样,但其中不难看出有些领导和组织在用人方面的不谨慎,不敢说任人唯亲,用人唯财,但事实是不该任用的任用了,任用之后应当发现问题却没有发现,或者发现了也没能及时给予“挪位”,还让这些人有位可坐有机可乘有手可伸……
新的环境,新的工作岗位,应当配之以新的心态和新的目光。我所看到的是充满智慧的清正廉明的领导集体,我所跨步同行的是纯洁无比的蓬勃向上的检察队伍,我所孜孜以求和真切盼望的是检察事业的更加美好更加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