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在不声不响地写些什么。写好了,先放在博客里,不是为了赚起“点击率”。“点击率”,那东西是虚的,当不了饭吃。就算有人来访问一下,料想不会“点击”到像某些名博一样可以吸引商家到我的博客里来做广告。我将文稿放到博客里,其实是在耍一个小小的聪明,———任何一台联网了的电脑,只要输入我的域名,就可以轻松地查阅我的稿子,我也可以顺利地提取我的稿件。说到这,你可以看出了我的博客的另一种功能了,相当于一个可以移动的文档,比U盘管用。
当然,访问的情况总是有的,也有数量虽然不多,但相对稳定的网友。有网友留言说:“很少看到你写爱的内容呀!”我的回复是:“到了中年不说爱了,要说也只能说份内的那种爱,可是,那种循规蹈矩的爱,会有几个人感兴趣呢。所以,不说为好。”我对中年的定义是,但凡过了三十岁,就是中年了,参照的是“三十而立”。
今天,如果我再写与份内无关与爱有关的稿子,就会背上一个对妻子不忠的罪名。记得读过一位女作家的一篇随笔,题目好像就叫做《别人的老公与你何干》。做为女性,女作家在告诫她的同性,不要以爱的名义去打有妇之夫的主意,他们都是有家庭的男人了,你即使是真的爱他,这爱如果真有结果,必然会建立在对另一个女人的伤害之上;如果没有结果,则也会伤害到自己。这便是害人先害己了。读过后,我自己好像被一只不讲情面的手狠狠地扇了一耳光。尽管说的是女人,其实是在拐弯抹角地抢白着心中有鬼的男人们。可不是嘛,面对来自异性的诱惑,男同胞的自制力比女性不知要低多少倍,有点姿色的女子,总会遭遇来自异性的引诱,她们中出轨的总是极少数,而男子在面对异性的引诱时,对于有些人,真的是求之不得,不越位的才是少数,我自己也不例外。事实上,我真的应该写一篇《别人的老婆与你何干》的文章来警示自己,警示我的同性。一直以来享有顶天立地美誉的男同胞,究竟有多少地方比女人强呢?
现代婚姻,大都有爱的基础。换句话说,你已得到了你应得的那一份,有了自个儿的那一份,所能做的理当是尽心尽力地去维护。
“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谁说的?重复这句混账话的,无非是想着从“坟墓”中走出来,去寻觅新的更有刺激的“爱情”。某些男子在婚姻以外的女子面前拙劣的表演着实让人气愤,尽其讨好献媚之能事,无非是想达到自己肮脏的目的,可谓丑态百出,自己竟然一点也不觉得可耻。二十岁、三十岁干这等混账事,还能给他找一个阅历不深的借口,到了四十、五十,仍然贼心不改,实在不好交差了,你的儿女都和你一般高了,难道你就不想给你的儿女留下一个稍微说得过去的印象?
现实的情景偏偏很糟糕,瞧瞧吧,那个头发半白的男人,还在忙着与情人幽会呢!居然还有人将此说成是魅力,说成是能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