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故乡在五十公里外的一个小镇。二十年前,需要费用半天才能抵达小镇。十年前,需要两三个小时。现在,因为有了高速公路,只用一个小时就够了。你若坐在车上想事情,一个问题还没想透,车子已经到站了。走下车子,你会看见这是个喧哗而新鲜的镇子。街道是新的,楼房是新的,人也是新的。但我知道,这个镇子已不属于我。它不是我称之为故乡的镇子。
我的镇子现在只存在于我的脑子里。它带点儿旧色,带点儿苦难,带点儿朴拙,像一张老照片。在这张老照片中,图景是那么的清晰:南门有一道长坡,坡上有一座通福门。北门有一个轮船码头,站在码头上,可以看见河中有一座房子,轮船常常鸣着汽笛从房子后面出现。西门则有一条狭小的河,河边是长长的石板路,每天上午,我背着书包在这条石板路上晃悠,慢慢走向一所叫城西小学的地方。许多年过去了,这些小路、河水、石桥在我记忆里苏醒并活动起来,它们带着生命的蓬勃,开始生长出亲切的细节和气味,进入了我的小说世界。
现在我知道,故乡是可以携带的。因为携带着,离乡者就永远无法离开故乡了。我认同这样的表达:故乡不仅是地理上的一处场所,更是精神上的一个空间。对一个写作者来说,它是精神扎根的地方,是展开想象时一个重要的维度。
这样的经验也适用于我对北京的感情上。在鲁院学习期间,为了看一眼大学母校,我独自到北京西郊走了一趟。从动物园至中关村,道路中间塞满焦急的小车和公交车,道路两旁布满气派的商场和广告牌,手拎购物袋的人们在人行道上来来往往。它再不是二十年前我读书时的那个样子了。在我的记忆里,这里是一条柏油土路,路的两旁挺着笔直的白杨树,白杨树下走着胸佩校徽的学子,风一吹,头上的树叶哗哗地响。相同的地方,不同的场景。我觉得,我更喜欢以前的那个场景。那是属于我的北京西郊,那是能够催生出《谢雨的大学》这样文字的地方。
对写作者来说,故乡其实只是一个想象的存在,它可以是整个中国或者一个大城市,也可以是一个小镇或者村庄。重要的是,它必须与眼下繁华而喧闹的世界区别开来。它应该是镇定的、苦难的、温馨的,有着抵抗世俗的力量和品格。这样的故乡,必定成为写作者思考的出发地,想象的策源地。它有足够的营养喂大写作者的精神世界,使写作者的内心长出最有劲、最鲜润的枝叶。
因为这样的原因,我们可以看到那些伟大的作家,似乎一辈子都在写自己的故乡。鲁迅写了鲁镇,沈从文写了湘西边城,马尔克斯写了马孔多,福克纳写了邮票大的一块地方。故乡给了他们一片盛产想象的土地,然后他们搭建了一个属于大家的故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