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咳嗽好得差不多了,多日昏沌沌的脑子似乎有点清醒过来。
午后,不习惯闭目送礼,闲着没事,便心血来潮地捧起自己的那部“光辉著作”《西施不曾远去》翻看。
一向以来,对自己已经成册的所谓书,我都是坚决不看的。为什么?说出来有人会笑,怕只怕一不小心发现错误缺点,那就后悔莫及了。
今天算是自寻作祸吧。
开头并没有,相反,读着读着,越读越喜欢,越读越觉得自己水平不低,有时,还能让自己的某些词句惹出无声的笑来。我甚至想,这么好的文章,这么好的书,为什么就无人赏识呢,原因很简单,不熟悉我的人不知道有这本书,熟悉我的人当然大多有这书了,可因为他们对我司空见惯了,不太愿意为我的文字浪费时间,所以……
这时候,我甚至想,要不要来一个个人的比赛,请熟悉我不熟悉我的人写写对《西施不曾远去》的读后感(用文化人的话说,是书评),然后,择优评奖,至于奖品是什么,容我想想,容我想想……
正当满脑子天马行空胡思乱想之机,习惯一心两用的我,突然发现一个数字,一个错误的数字!
在《银行》一篇,第70页,我看到了这样一段文字:“一个方形屋柱上挂有收购牌价,非常清楚地记得,上面标着:金3.14元/克,银0.04元/克。那时物价稳定,故而金银牌价也恒定不变。”
别人肯定看不出这些文字有什么不对,我却被惊出了一身冷汗。
你别不信,真的!
我明明白白地记得,记得非常清楚,那时的黄金银行收购价是每克3块零4分,念起来,感觉非常上口,3块零4分——3.04!哪来的什么3.14?
这可真的是一个严重的历史问题哪!
想想看,要是有人吃得空,引用了我这个数字当什么论据之类,会不会严重的可怕后果,我不敢说什么多米诺效应,以讹传讹是绝对可能的。
完了完了,真的完了。
就因为这个小小的发现,把刚刚盘踞心底的满足自得一下子被灭绝殆尽。
发了半天的愣,忽而想到当初为书写自序时有那么一句话:“有一点需要说明,是记忆,难免有误,所以,我所写的,不可看作资料,不可认作历史……”心下暗暗安抚自己,幸亏“有先见之明”,万幸啊万幸!
唉,人生在世,还真不可以光顾想好事偷乐,还是想一想,往后敢不敢再读自己的烂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