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我开始跑步。
养成习惯后,跑步于我,是一个人的盛宴,揣着手机,塞上耳机,打开运动软件和自己录制的k歌,暂时抛离浮世的氤氲,尽情享受多巴胺释放所带来的愉悦。
通常情况下,我跑五公里,每星期四到五次,偶尔思绪飘荡,不知不觉会跑到10公里,似乎也不觉得吃力,于是在心里给自己制定了一个小小的目标,2017,跑一次半马,根据自己平时的速度,我对自己的期望是两个半小时完成21公里,一个人。我不喜欢一群人的狂欢,无论线上或线下。与我而言,两个多小时,一个人,机械重复的运动,考验的不是体力,而是心力。
与往常一样,到达公园已是晚上8点多了,公园很大,我选择了一条相对热闹的路径,以儿童游乐场,户外健身场,一家甘榜气息浓郁的餐厅为中心,围绕着公园的中心区域跑,一圈大概1公里。
把自己录制的 《i believe》等七首歌添加到歌单,七首歌曲时长大概30分钟,差不多是我平时跑步5公里的时间,五公里一个循环,四次循环就够了,如同人生四季。打开咕咚运动,戴上耳机,热身,开跑!
即使耳朵里塞着耳机,但游乐场隐约传来的孩子们甜甜的欢笑声,年轻父母轻柔的招呼声,还是如丝般绵长,把我带回到了不再见的童年。这就是户外独跑的妙处,脚步没有丝毫的停留,但思绪已经沦陷,读书,吃饭,睡觉,不开心就哭,开心就笑,简单而极致的快乐陪我度过整个童年,那时的我 believe,世界以爱吻我,我定能回报以歌,历经岁月的沉淀,我能记住的都是美好......五公里轻而易举跑完了,9点10分。
孩子们渐渐地散去,除了路径旁边灯光柔和的小亭里一对小情侣在耳鬓厮磨,户外健身场有两个结实的小伙子在做引体向上,俯卧撑,偶尔发出沉闷的哼声,公园的这一边静谧安详,夜空中暗香流动,我尽量不去打扰那一对甜蜜的人儿,每次经过时,尽量放轻脚步,放慢速度,只有在觉得不会再惊扰到他们的时候,我再加快步伐。另一边的那两位小伙子也会偶尔抬手向我致意,在跨越了自己懵懂的青春岁月后,还有一颗敏感的心去旁观那伴随着爱情与活力的青春幸福,这也算是一种小幸运吧?手机里这时传来清脆的声音“太棒了,你已经跑步10公里,用时1小时8分钟。”
好像是从12,还是13公里开始,我的脚步慢慢变得沉重起来,更糟糕的是,随着手机让我喝水的提示,我似乎真的感到口渴了,而我根本没有带水壶。健身场的两个小伙子似乎在收拾东西准备回家了,户外餐厅也没有刚才的热闹了。这个公园的前身听说是个坟场,我在犹豫要不要中止这个一个人的半马,一个没有任何关注,不会留下任何记录的人生,真的需要那么拼命吗?为了超越自我这碗鸡汤,而舍弃本我惬意的甘泉,值得吗?那边的人儿还在你侬我侬,再那边还有几个食客在细嚼慢咽,这里晚上10后就不能喝酒了,虽然没有觥筹交错,但至少黑夜没有我想象的那么可怕,那就再坚持坚持?正如中年,一边身在奔跑,一边心在逃离。这样不知不觉跑了16,17公里。就让我以自己的方式致敬一次我平凡的青春吧!
还剩下大概最后的两三公里吧,公园差不多万籁俱寂,这时的我特别特别希望那对情侣能够再缠绵一会儿,那边的食客能够再坐坐再聊聊,但不知是什么时候,当我再一次跑到熟悉的亭子旁,那对情侣已经翩然离去,再一次跑到餐馆附近,食客也不知所踪,餐馆已经打烊,一天很快就要落幕,如同人的一辈子,我刻意放慢脚步,开始慢跑,我知道我肯定能跑完全程,因为我不会让耳机里的歌声嘎然而止,我要唱完属于自己的传奇。灯光已经暗下去了,只有几个伙计在收拾东西。晚上11点,终于跑完了21公里,2小32分钟,一个人的半马,感谢自己的坚持。拉伸完毕,发朋友圈,回家。
我喜欢这样的跑步,我享受着跑步时自由的灵魂和身体,跑步后的汗流浃背和畅快。
也许我跑的不是步,而是历经人生的清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