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教课文到教语文-杂文随笔
聆听了吴忠豪教授的讲座,我陷入了沉思。从“教课文”到“教语文”,是一种理念的更新,方向的转变,要求我们的语文教学不仅仅关注“文本”内容,而要将它当成一个“例子”,进行“听说读写”的训练,进而培养学生的语文能力,提升语文素养。
回头看语文课程改革之路,我们的语文教学曾走入的误区:语文课俨然变成了思品课、科学课、欣赏课。老师通过文本解读组织教学过程,学生就“课文”学“课文”,收获的是这一课的思想内容及老师对文本的理解感悟。这样的语文课只是在“教课文”,关注思想内容的理解,忽略了语文方法技能的习得,对于提升学生的语文能力帮助不大。
我们常说“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强调的是方法渗透,技能形成。细读《2011版语文课程标准》就会发现,新课标明确指出“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课程,应使学生初步学会运用祖国语言文字进行交流沟通。”“运用”成为课标中的关键词,为我们的语文教学提出了要求。在这样理念的指引下,我们重新审视语文课,它应是一座平台,“课文”则是一个例子。学生借助这个“例子”,这座“平台”进行语言“输入”与“输出”的实践活动,进行“听说读写”训练。
遵循学生的言语发展规律,依据语文学习理论中的同化理论,我们清楚地了解,学生的语言学习需要经历理解和积累的'“内化”与“言语实践”的外化过程。而传统的“教课文”往往止步于语言的理解和积累,处于语言的“内化”阶段,只是完成了“语言的输入”。而要实现“语言的输出”离不开“言语实践”这一途径。在“教语文”这个理念的指引下,课文课为学生创设“言语实践”情境,帮助学生掌握“言语策略”,锻炼“言语能力”,习得学习方法,形成语文技能。这样的语文课才能成为促进学生语文素养提升的“助推器”“练兵场”。
叶圣陶先生说,课文只是“例子”,语文应该是用课文教学生如何阅读,如何写作。但是现代白话文教学从其诞生之日起,就没有把课文当“例子”,而是将学习课文内容当成语文课的主要目标,语文课就是“教课文”。反思我们的语文课是不是在“教课文”,了解了“教课文”与“教语文”的区别,我们又该何去何从?我想这都是需要我们认真思考的问题。
从“教课文”到“教语文”绝不仅仅是文字的变化,它凸显的是教学观念的转变,为我们语文老师提供了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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