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偏好-杂文随笔
人之不同,多在偏好。同样爱读书的人,我爱余秋雨,他爱周国平,你爱《红与黑》,我爱《忏悔录》;同样一个吃,则辣有辣的风格,酸有酸的格调,面有面的优势,米有米的香甜。总之,偏好这东西,一定程度上成为一个人的特点与性格的标志,一定条件下是一个人做事与为人的风向标。
偏好,也叫嗜好,喜好。因为偏好,所以会爱屋及乌,连相同喜好的人也觉得顺眼,投缘。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是也。偏好似乎与爱好相似,但也仅仅相似罢了。爱好的不同,在于比偏好更广博宽泛一些。爱好某一项活动就各样都愿意尝试,而没有太多的厚此薄彼。读书不会不读谁,运动也不会抗拒某一项。偏好则有点生活里的“爱憎分明”,爱的可以“舍生忘死”,不喜欢的必然拒之门外。如果把偏好看作是“钟情”的话,那么爱好就可以是“博爱”了。偏好与爱好,孰优孰劣?这并没有什么可比性。只要是好,只要所好不妨碍他人生活,不违犯公习良俗,都应当得到肯定。有所好总比生活在枯燥乏味的吃饭睡觉干活中浑浑噩噩的好。
喜好或者偏好,有时候看起来有点不可思议。就说数字吧。0到9,10个阿拉伯数字平平常常,到了不同人那里,都立刻变得富有意韵并寓意无限了。喜欢某一个数字,那个数字就对他充满了吉祥;同样,憎恶一个数字,也会遇见了就退避三舍,生怕把“晦气”沾染上。偏好到了入迷程度,就有些病态。有人追寻吉利,花好多钱弄一个车牌;有些地方也利用人们的这种心理,公开拍卖带数字的号码。事实上,无论什么事,迷信到了一定程度,就不见得能得到预想的结果。一个再吉利的号牌,也无法改变事情的本来;做了渥龊恶劣的事,再怎么也改变不了最后必然会出现的结局。贪官们,为了自保,什么招儿什么神都拜过了,虽然结果是人人都明白的,但当局者迷的情况还会屡见不鲜。事实上,老百姓正常的偏好还在这个社会自动调节的范畴之内;而金钱权力之下的偏好,就远远超出了真正所好的意义了。其中路径,也不是我们平常人所能够看清的事情了。
人之不同,所好差异巨大,也彼有些生活多彩的滋味。譬如我,比较喜欢369这几个数字,譬如更多的人,喜欢8。喜欢一个或几个数字,有什么依据呢?应该有的。我的'喜欢,与我生活里最早接触的一些与数字有关的事情有关:我出生在三队;我奶奶随爷爷排行,人都叫“三奶奶”;我用了多年的电话号码是69736……至于6和9,都是3的倍数,又都在传统上是吉祥喜庆的数字;时间长了,这几个数字便与我的生活联系多了,也就有了更多好感。如同与人相处,日久生情也是难免的。当然,偏好这几个,遇到4了7了的也不排斥,也不忌讳,这就是我的喜好态度。不像有的人,喜欢这个,见不得另几个,就偏好的有些“偏”了。
说起来,偏好之“偏”,也正是其基本特色。要不,就不叫偏好而是爱好了。不过,偏好的程度,偏好的对象与内容,才是确定其“偏向”的重要指标。好酒而不酗酒,好色而不乱来,好财而不巧取豪夺,就都在正常轨道之内。然而,好而贪,好而排斥其余,好而沉湎其中出不来,好而“一叶障目不见泰山”,那就成了真“偏”的“偏心、片面、偏见”问题了。
人世间,偏好少不了,偏见不得了,片面要不得,偏心要害人。有嗜好的时候,想想世界是圆的,所有存在都是有道理的,未知世界还非常广阔,更好的事物还在前边。不要总是以为,只有自己的所爱才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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