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之下杂文随笔
我写下这段话的时候,他还在浴室试图把坏掉的灯泡换成新的——他已经换了半个多点了。
这不怪他,他一个从小到大当少爷娇惯着的精致人,从没干过换灯泡这种“粗活”,这是他第一次干除了洗碗擦地以外的带点技术性的家务活。
其实本来应该是我去换的,但据他的话说,经过了这么长时间的实力压制,是时候展现一下他身为1的尊严了。
我当即嗤笑他,尊严。
这位大少爷最开始可是个连香菜和雪里红都不清的主,非得吃到嘴里才能尝出个味来,彻彻底底的贯彻了所谓君子远庖厨的封建理论。
我吃过他做的饭,就一次。因为那一次之后他就被我勒令禁止进入厨房,鉴于他总是自信满满以为自己可以做出正常饭菜,厨房的玻璃门还被我粘了一句话上去:老秦与阿崽不得进入。
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但真的太难吃了。炒的菜要糊不糊,米饭半生不熟,好不容易煲个汤还把汤底烧没了,调料……我觉得他是把糖当盐放里头了。
我真的不清楚为什么有人可以在用化学仪器准确称量的情况下还把菜做的那么难吃,虽然我知道像这种规规矩矩精细到按克量盐的做法已经很奇葩了。
好在他除了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以外再没什么毛病,不抽烟不酗酒,不爱嗑瓜子也不喜欢看戏,吃饭不挑食睡觉不乱滚。
啊,对,还有一件事,他喜欢时不时的`就叫我两声,这种行为具体可见他姑妈家那个小姑娘。小朋友安全感不够,有时候自己在房间里待着的时候就会喊两声妈妈,要听见回应了才能继续安安心心的干自己的事……
可问题在于人家小姑娘才5岁,而老秦已经25了,感觉上就像是我养了个巨龄儿童,还是长的比我还高的那种。
现在他在收拾工具整理浴室,大少爷最终圆满完成了他的任务,经过半小时的艰苦奋战,他终于学会了如何换灯泡。
好了,那我暂时先说到这吧,他已经在叫我过去观摩他的成果了,老秦的其他黑料……下次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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