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顾名思义:随笔一记,是散文的一个分支,是议论文的一个变体,兼有议论和抒情两种特性,通常篇幅短小,形式多样,写作者惯常用各种修辞手法曲折传达自己的见解和情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夜里伤感散文随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总觉得自己不该是这个时代的人,或许我同自己的偶像一样,喜欢旧的东西,恋上人们摒弃的过去。
张爱玲,这是一个不同于那个时代的作家,她热爱文字,赋予枯燥的文字灵魂,使他变得有趣,变得哀愁,变得欢快。或许她的孤僻让自己远离了世界,但让我觉得这是她独有的气质,与其绞尽脑汁面对世人的尔虞我诈,不如用尽才情写出一篇一篇的具有灵性的文章。若我生活在她的时代,我定不会去打扰她的静,而是将那一叠叠的书籍细细读阅。用她的一句话,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了你,便是一种幸运。
她说自己是一朵还未开花的花,却已经学会了枯萎。在我看来,她是一朵永未凋零的奇花。她一生只经历了两段爱情,一段是与风流成性的胡兰成之间的风花雪月,另一段是与赖雅的生死相依。她与胡兰成之间的爱情,可说好也可说不好,好在这段爱情让她有了寄托,童年缺失的爱护在她看来被那个善于言谈,风流倜傥的男子所弥补,一纸婚约许她安稳,而一路留情伤得她痛彻心扉。她的创作灵感的迸发,我想与她的爱情患得患失有关,没有了现实的慰籍,那笔下的痴情男女也是好的,结局是喜是悲,她不在乎,在乎的是那个人可以对她忠。就像她写过的,他来了,她低得像一粒尘埃,他的多情伤了她的痴情,最终我的偶像割断了这份情,而又不忘义,在胡兰成颠沛流离,生活潦倒时,她一次又一次用稿费接济,这已经不再是爱,就像他的生活稳定后,张爱玲所写的:不再寻她,从此决裂那般离开。
1945年,这个特殊的时期,对于她而言是新的,又是不适应的,怎么能让她一个喜爱旧的人去适从热血的年代。她不懂马克思列宁主义,不懂那一代的青年所想所做,即使她的小说也试着去改变,而最终我很庆幸,她没有沦为一朵毫无特别的花,她离开了上海,这个曾让她辉煌的地方,奔赴香港或是一种暂留的打算,然她也结交了苏淇夫妇,晚年的她也受其帮助。
美国,是她最后停留的地方,也是最后一段爱情的港湾,赖雅这个与她爱好相投的作者成了她最后的依靠。即使生活困苦,逼迫她做着自己不爱的事,她也全心全意照顾着自己丈夫直至他的离去。我是悲伤的,因为她的晚年并非静好,并非如我所愿般是安好,但我也是欣慰的,因为她有了自己的归属,患难时,朋友的帮助,以及她保留了自己的本性,孤独中逝去,并不意味着她的悲凉,对于这位不喜人群的作家而言,是一种幸福。
她从不觉得孤寂是悲凉,即使懊恼自己不通人情世故,也不觉得自己是可怜的。写到此处,我已然是心有隐隐作痛,因为我知道了她的一生中最耀眼,最暗淡的点。或者她若生活在我这个时代,也许依旧是那般独特,而在现在的人所看,她是孤僻的旧人,但我想她也不会因为迎合众人而哗众取宠。写自己的书,诉自己的情,圆自己的梦。时间的流逝,不会让一个人的思想停滞,就像随着时间渐淡的张爱玲,她的思想和热情一刻没有停滞。
她总认为自己不适合所在的时代,因为她迷恋着过去,然而她也从不允许自己停留。做富有才情的女子,写心中所念的字词。
许卿一世付年华,处处留情忘旧意。
婚约如水已东流,佳人泪面欲决别。
凄凄痴情终背弃,应君此生不相离。
书城里内有一间雅座,名为成长悦读吧。只要在里面花上一杯饮料的钱。不用买书就能挑拣一本喜欢的书在这消磨半天甚至更长时间。试想在这炎炎夏日,屋内尚有空调冷气恒温,四季如春,这等廉价的精神消费何尝又不是休闲避暑的好去处?难怪这么多文青愿驻足此地,甚至出双入对,三五成群。
阅读,说不好听是打发消磨时间,说好听那就益处颇多了。当你孤独寂寞时,书便是你的良师益友;当你与人交谈时,书能让你妙语珠连,滔滔不绝;当你为人处世时,书能让你明白世理,逢凶化吉读书还能提高一个人素质,品味,休养,言行举止。至于什么书中自有千钟粟,颜如玉,黄金屋什么的就不多加解释了。总而言之阅读就是悦读,有益无害!
书是人类精神营养品,人类的精神支柱。人类离不开书,就好比花草离不开阳光雨露。
然而,我似乎离开书本十载有余。脱离阳光雨露日子对我而言是黑暗的。出于凡尘俗事缠身,柴米油盐的逼迫。早已无闲情逸致的心境在书本上多看一眼。无奈的生活在黑暗中摸索前进。苦思冥想不得人生真理。
友谊书城离我住处不远,走路十分钟便可到达。可我在深圳十年今日还是头一遭走进这里。我像是被偷走十年光阴,内心空荡无物。为何今日才来这里?这是相见爱已晚的悲痛!我似乎该从茫茫书海中寻找些什么。只是苦于生计,一包烟,一杯可乐,一卷书,偷得半日闲散的日子终究是种奢望!
可我对这种日子的.向往始终没有忘记。待我半生戎马,定埋藏在浩如烟海的书山里!
有一段时间没去园子走了,偶然路过,不经意间发现,林子里的石榴树结了果,青涩的石榴,掩藏于绿叶间。 记得上次穿过林间,逢一树树榴花正艳,浓密的绿叶间点缀着朵朵层层叠叠却又小巧别致的红色石榴花,娇艳的姿态,招蜂儿蝶儿飞舞。大诗人杜牧曾这样赞颂石榴花的艳红:“一朵佳人玉钗上,只疑烧却翠云鬟。”此花惹得杨贵妃喜穿绣有石榴花的裙子,从而有了“石榴裙”一说。我兴致勃勃的拍了照,绿树红花映衬灿灿的笑脸。
一回头,已经近两个月了,不曾驻足。 很多时候,我们的注意力只在花儿盛开时节,观赏赞叹,此后便全然忽略。有谁去留意细弱而瘦小的榴枝?待到饱满熟透的石榴在街市上,便只顾品尝其美味了。石榴静静结果,一点点成熟的期间,无人问津,但它最终以饱满的姿态出现在世人的面前。 夏花绚烂,秋实硕果,道法自然。
石榴花:成熟的美丽、富贵和子孙满堂。 《本草纲目》记有:“榴花”主治:阴干为末和铁丹(即铁粉)服,一年变白发如漆。干叶治心热吐血,又研末塞鼻止血,亦傅金疮出血 关于石榴,它还有一个神奇的传说。 相传女娲炼石补天时,将一块红色的宝石失落在骊山脚下。有一年,安石国(安国指今日的布合拉,石国指塔什干)王子打猎,在山林里看到一只快要冻死的金翅鸟,急忙把它抱回宫中,又是喂食,又是治病。金翅鸟得救后,为了报答王子的救命之恩,不远万里,将骊山脚下的那块红宝石衔到安石国的御花园,不久就长出一棵花红叶茂的奇树,安石国王便给它赐名“安石榴”。
“拜倒在石榴裙下”是句比喻男子对女性崇拜倾倒的俗语。这句俗语的产生与唐明皇和杨贵妃有关。据说杨贵妃很喜欢石榴,为此,唐明皇在华清宫西绣岭、王母祠等地种了不少石榴供贵妃观赏。唐明皇爱看杨贵妃酒后的醉态,因此,常把贵妃灌醉以观赏她那妩媚之态。而石榴是可以醒酒的,故在观赏之后,唐明皇常剥石榴喂在杨贵妃口中。对此,朝中大臣很是看不下去,所以对杨贵妃侧目而视,怨言日生,杨贵妃为此很不高兴。一天,唐明皇邀群臣宴会,请杨贵妃弹曲助兴。杨贵妃在曲子奏到最精彩动听之时,故意把一根弦弄断,使曲子不能弹奏下去。唐明皇问是什么原因,杨贵妃乘机说,因为听曲的臣子对她不恭敬,司曲之神为她鸣不平,因此把弦弄断了。唐明皇很相信她的话,于是降下旨意:以后无论将相大臣,凡见贵妃均须行跪拜礼,否则格杀不赦。从此,大臣们见到杨贵妃都诚惶诚恐地拜倒在地。因为杨贵妃平日总喜欢穿绣有石榴花的裙子,所以那些大臣私下都用“拜倒在石榴裙下”的话来开玩笑。
家门口有一片新开垦的小花园——玫瑰园,早晚间总有很多人游园行走,我不常去。 众多的花卉里,对于玫瑰我不太青睐,这有点溯源。我的 高考过去二十多年了,清楚记得那年高考语文作文命题,是以带刺的玫瑰为话题,写一篇600字左右的文章,那可能是我第一次对此花有抵触。我的语文一直都弱,考试最怕最担心,而语文又是第一门考,想象有多紧张!考场上,苦思冥想,总算完成了写作。最后的72分(满分120)足以证明我的那篇文章并不怎样。就这样带刺的玫瑰刻在了心里,多少年一提到此花,都会心有郁结!
经典电影《红玫瑰与白玫瑰》改编自张爱玲的同名小说,“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这是影片里最经典的语句。年少不是很懂,年纪渐长,看了多次,终于明白了:朱砂痣还是白玫瑰?凄凉以及生无可恋的故事。
大上海的影视剧里,听的最多的歌就是《玫瑰玫瑰我爱你》,旋律明快,歌词形象鲜明,诗意盎然,表现了"风雨摧不毁并蒂连理"的情怀,这首歌曲和《夜上海》都成为了旧上海的一个标志,。数遍听,慢慢领悟,逐渐懂了点,多年的心结总算可以打开了。如今每看到各色的玫瑰花,我会细细观,数数它的花瓣,闻闻花香,轻触花刺,手痛。 这么艳丽的花,怎么就带刺了?
“生活如同一朵玫瑰,每片花瓣代表一个梦想,每根花刺昭示一种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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