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到的是人性,尤其是中国的民族劣根性。鲁迅先生阐之未尽。我有我的看法。南宋《三字经》有人之初,性本善,说明人刚出生好比这团干布,可以严谨地律已接触社会这水,哪怕是清水,也会不由自主如害羞草,也会慢慢被舒展开,渐渐被浸润透。思想便向列子靠近。中国人向来品性如钢,所以也偶有洁身自好者,硬是撑到出生后好几十年还清纯得不得了,这些清纯得不得了的人未浸水,不为社会所容纳,君子固穷了。写杂文的就是如此。《杂文报》、《文汇报》上诸多揭恶的杂文,读之甚爽,以为作者真是嫉恶如仇。其实不然,要细读,细读以后可以品出作者自身的郁愤――老子怎么就不是个官。
倘若这些骂官的人忽得官位,弄不好就和李白一样了,要引官为荣。可惜现在的.官位抢手,轮不到这些骂官又想当官的人,所以,他们只好越来越骂官。写到这里,那布已经仿佛是个累极的人躺在床上伸懒腰了,撑足了杯子。接触久了,不免展露无遗。我又想到中国人向来奉守的儒家中庸和谦虚之道。作为一个中国人,很不幸得先学会谦虚。一个人起先再狂傲,也要慢慢变谦虚。钱钟书起初够做,可怜了他的导师吴宓、叶公超,被贬成太笨和太懒,惜后来不见有唯我独尊的傲语,也算是被水浸透了。李敖尚好,国民暂时磨不平他,他对他看不顺眼的―一戮杀,对国民也照戮不误。说要想找个崇敬的人,他就照照镜子,但中国又能出几个这类为文为人都在二十四品之外的叛才?然而在中国做个直言自己水平的人实在不易。一些不谦虚的人的轶事都被收在《舌华录》里,《舌华录》是什么书?――笑话书啊!以后就有人这么教育儿子了:吾儿乖,待汝老时,纵有一身才华,切记断不可做也,汝视《舌华录》之做人,莫不作笑话也!中国人便乖了,广与社会交融,谦虚为人。中国看不起说大话的人。而在我看来大话并无甚,好比古代妇女缠惯了小脚,碰上正常的脚就称大脚中国人说惯了小话,碰上正常的话,理所当然就叫大话了。敢说大话的人得不到好下场,吓得后人从不说大话变成不说话。幸亏胡适病死了,否则看到这情景也会气死。
结果不说大话的人被社会接受了。写到这里,布已经吸水吸得欲坠了。于是涉及到了过分浸在社会里的结果――犯罪。美国的犯罪率雄踞世界首位,我也读过大量批评、赞扬美国的书,对美国印象不佳但有一点值得肯定,一个美国孩子再有钱,他也不能被允许进播放黄带的影院。中国教育者是否知道,这和青少年犯罪是连在一起的,一个不到年龄的人太多沾染社会,便会――中国教育者把性和犯罪分得太清了,由文字可以看出,中国人造字就没古罗马人的先知,拉丁文里有个词叫Corpusdelieti,解释为身体、肉体与犯罪条件,可见罗马人早认识到肉体即为犯罪条件。写到这里,猛发现布已经沉到杯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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