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这是唐诗人杜牧的诗,曰〈清明〉。一个时期以来,每当想起这首诗来的时候,心中就不免一紧,立时让我想到那起轰动全国的假酒案。
害了我二十七条平民“酒民”性命的山西朔州假酒案出现后,人们,尤其是嗜酒之人,一夜之间都害怕起了“牧童遥指”的那个地方了。欲罢不能,欲饮还怕。整日在酒桌上提心吊胆,再也不敢沾什么样“汾”呀“杏”呀的东西了。山西这个产酒大省也曾因这几瓶假酒而一度有产量而无销量。山西的酒收入下降了,似乎与我关系不太大,但面对丢了我二十七条酒坛兄弟性命的大事,即使是无名小卒的我,也仍是捶胸顿足地恨得牙根痒痒,真是“气死了”。
不喝或不敢喝倒还罢了,少喝点酒总是件好事情。但我无论如何也不能忘记那些因喝了假酒而命丧黄泉的冤魂们。据说,这些人都很清贫,有的甚至只有过年过节才能喝上几瓶酒,可他们却倒在了和平年代的酒桌旁,并永远不再起来。致使每年清明时节雨纷纷的路上,又多了二十七家“欲断魂”的人们。
真的是这样,我怎能不悲哀?
纵观中国历代有关酒的记载,涉及假酒的我还没发现过。至少山西的这种假酒不会有,工业用的甲醇并非古已有之。工业文明给人带来了空前的'财富,但在工业还不十分发达的中国,却冒出了那么多用甲醇勾兑白酒的人们,视人的生命如儿戏,财迷心窍到如此程度,这又是何等地丧尽天良啊!
宋代苏东坡会酿酒,据他儿子说:喝了父亲酿的酒常常腹泻。但我敢说这不是假酒,顶多算是劣酒,或许是卫生有问题,腹泻事小,但死人事大。
假的东西不是好东西,但对于中国人来说,仿佛已经司空见惯习以为常了,麻木的国人若不出现人命而仅局限于单单侵权,总是护权不足,容忍有余。何况喝酒本身又起着麻醉作用?
山西的那几位罪魁祸首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可谓罪该万死,死有余辜。
面对假酒的迷茫,有人当头一喝:“那你就不会不喝”?话,是能这样说的么?因噎废食总不是个办法。造假至少致人于死地的假酒还是在神州大地绝迹了吧。
阿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酒徒为此而小心翼翼、废寝忘食地祈祷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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