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喜欢我的辫子的杂文随笔

时间:2021-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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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完春节第一天回去,到附近的超市买东西,老板问我怎么把头发给剪了,没有了长头发缺少了些艺术气息。我不好意思的笑笑,打趣的说到因为夏天太热实在受不了。

  自打来到这个地方后就一直在他的店里消费,老板两夫妻为人挺和络的,生意自然比其他门店要好上许多。

  一年的时光说过去就过去了,去年的这时才刚和他们见面,如今已经算得是上老顾客老熟人了。而他却一直记着我的小辫子,那是我标在他脑海中的标签,也是他分别我和其他人的重要标识。

  如果老板不提我那时的长头发小辫子,我估计就会把那段岁月当做历史给淹没在岁月的长河中。

  老板觉得我留起长头发要比短发有味道,可我却不再有当时的兴趣,再把长发留起。而在前两日无聊中翻开手机里存的照片时,却发现迎面扑来的不是老板口中说的文艺范,而是浓浓的傻里傻气。

  小辫子留的并不算成功,发质不好,又黄又硬,间杂着一撮一撮的白头发,显得整个人都不那么精神。留长发确实需要太多的精力去打理,不然活像一个疯子。

  要说长发给人一种意味深长的感觉,确实有那么一丢丢的感觉。就像大家见到长久及腰的美女时会不由自主的多看两眼一样,哪怕脸蛋长的不算精致,也因为长发飘飘自带了些仙气。

  而我没能把头发养到披肩就匆匆的给剪短了,实在是受不了一天不洗头就油腻的样子,也受不了头发扎起来时那种万爪揪发的感觉。

  松散下来的短发如泄下了重担,一头轻松。再也不为此劳心费神,整日洗头护发,捆捆扎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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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挺喜欢顶着长发飘飘的人,不论男女。尤其是发质又黑又亮的,就算扎个马尾都觉得仙味十足,更别说那些精心梳妆后的发型,更是迷醉我心。

  曾经见到过两个留了特别长的头发的'女孩,一个及腰长,一个及臀长。问及她们留了多久才留到如此这般长度,答曰:数十年。

  数十年的光阴在她们的头上见证了岁月的痕迹,她们视发如命,不敢有些许伤损。也许每日梳洗时掉下两根都会心疼不已,若是一下子让他们从根剪去,估计像要断腿断臂一样的难过。

  长发仙女的背景绝对是宅男们的杀手铩,只要一看到飘到背部的长发,男人们一定会注目观看,看一看这个女人终究有多美,竟然敢留如此妩媚的长发。

  当然敢如此留得长发的女人如果没点姿色,还真能配得上她精心养育的头发。也正因为她所精心的把头发养育的如此出众,也为她本身增加了不少光彩。也让她在众人堆里脱颖而出,让大家一下子就记住了那个长发女孩。

  走姿袅袅婷婷,头发左右摇摆,把人显得更美。若是遇上春风吹起,再抚过发梢,顺手把头发抛在风中任其在风中自由飘荡,不知道此时脚下会不会升起一股烟来,好把美人度化成仙。

  不管怎么说,长发确实要比短发妩媚很多。显得是那样温柔可人,显得是那样的娇媚动人。把再强势的人也给软化了几分,再烈的性子也给掩藏了起来。

  短发也有短发的好,短发显得精明干练,不拖拉超爽快。短发也好打理,更百搭,随心所配随意而行。不像长发那样有时搭配起来还真费心,这样不行那样不好,得为了长发而添置其他物件来配。而短发则不需要,只要清爽自然,就是绝搭。

  留短发的人越来越多,留长发的人越来越少。差异化让长发在众人心目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就像当年在长发堆里那几个顶着短发的人一样,因为稀缺才显得格外特别。

  如果有机会我还是希望能够再留一次长发,把未完成的长度完成,留发及腰,做世间神仙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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