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来不喜欢幼儿告状。理由有三:第一,我觉得告状者都是诉说别人的缺点,缺乏自我批评的精神。第二,幼儿告的状多属鸡毛蒜皮的琐事,种种琐事都依靠老师帮助排解,久而久之,便会缺乏自理自立的能力。第三,幼儿自小养成告状的习惯,长大以后爱打“小报告”,容易脱离群众,自我孤立。
但是,有一件事情使我的想法改变了。有一天,做完早操后,孩子们排队走进教室。步凡小朋友对我说:“老师,金泽刚才打子涵了!”我随便地扔过去一句话:“老师不喜欢告状。他们的事,他们自己解决。”子涵迎面走过来,怯生生的望了望我,又把头低下了。金泽却神奇活现的对步凡说:“你不准告状,你告状老师也不爱听!”我万万没想到自己的处理方式会产生这样的作用。被打的不敢告状,打人的倒用“老师不喜欢告状”来威胁对方。
这件事情使我反省自己的教育思想,重新审视不许告状的正确性。状告多了会产生消极作用,但不许告状,便会给一部分“恃强凌弱”的孩子提供“法律保护”,使受委屈的幼儿不敢道出实情。看来,幼儿告状好不好,要作具体的分析,不能把复杂的教育现象简单化。最根本的途径是通过长期的教育实践,逐渐培养孩子们的是非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