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那年夏天,我靠帮人在庭园的草坪割草挣点钱。日子长了,我对各家的园子都了如指掌:哪家栽了花儿,得留意别伤着了;哪家插了桩子,得留意别被绊着了;还有些人家总爱在园子里掉一些东西。此外,我还熟知了我这些肯塔基州路易斯维尔镇的老乡们的付酬方式:要么以活儿换活儿,要么按月计酬,要么干脆——什么也别付。
巴卢先生属最后一类。而且,他每回都有理由。一次,他没有比50美元更小的钞票;又一次,他手头的支票本用完了;还有一次,我敲门找他时发现他根本不在家。但除了这事,他倒是个满不错的老头儿。每次在远处看见我,他都要朝我挥挥手,或扬扬头上的帽子。他似乎是个退休工,由于身体的某些不适不宜自己干庭园的活。我便把替他干的活儿做了个帐,但对这倒不十分在意。不过是割割草,对我是顺手的活儿,再说,他那点草坪也费不了多大事。
7月的一天下午,我路经他家时,他站在门口招呼我,叫我进去。他的门厅里很凉爽,但光线幽暗,我好一阵子才习惯过来。“我欠你的,”他说,“但……”
我知道他一定又有个新理由,便没等他说完,打断说:“不用为这担心,我并不在乎这事。”
“银行做我的帐时出了点差错,”他没管我的话,继续说,“但一两天后就能弄清的。这之前,我想也许你可挑一两本书,作为眼下的报酬。”
他指了指四面的墙。我看见壁架上堆满了书,真像个图书馆,只是没把书分门别类地摆放。“不用急,慢慢看,”他鼓励说,“先读,再借,再自己保留。你可以挑你最喜欢的。你平常看些啥书?”
“我也说不清。”我的确说不清。平常我只是胡乱看些杂货店架子上摆着的平装本书,或家里翻到的一些杂志,连环漫画等等。让我自己专门挑一本书,这还是新鲜事,但不乏吸引力。于是我挨个儿扫视架上的书,并问:“这些书你全挨页儿看过吗?”
“看过,”他点头说,“这儿的书全是我特意保留的,都是值得反复看的。”
“那你帮我挑挑吧。”
他扬起头,眉心舒展,赞许地打量我,像要给我量衣服似的。片刻后,他从架上挑出本颇厚的书,递给了我。
“《最后的公正》,安德烈·施瓦兹·巴特著,”我念道,“是写什么的?”
“你告诉我,”他说,“下个星期。”
晚饭后,我坐在家门口捧着书啃起来。仅看了几页,周围的一切便从我意识中消失了。书中主角的悲剧故事,善与恶的冲突和搏斗,优美、通俗、富于感染力的语言深深迷住了我。当薄暮降临字迹已难辨认时,我把椅子搬进屋,在灯光下看了个通宵。
直到35年后的今天,我仍栩栩如生地记得那件事。那本书蕴含的力量令我震惊,我从没想到过,一部小说能这样强烈地打动人。但我拙于言辞,无法讲清内心感受,所以,第二个星期巴卢先生问我时,我只简单地说:“很好看。”
“那就归你了,”他说,“还要我帮你挑一本吗?”
我点点头,他便又给我拿了本玛格丽特·米德的经典历史著作《萨摩亚人研究》。
长话短说吧,巴卢先生那年夏天和来年夏天,都没付过我一次现钱,但最终我却得以成为达特茅斯大学的一名人类学教授。而且,那个夏天我还懂得了,阅读决非单是无害的消遣。当一本好书恰逢其时地落到你手中时,没准会改变你一生的航向。